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2年保亭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剩余资金教育装备类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包含2022年保亭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剩余资金教育装备类购置项目 采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31号)和《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委办〔2019〕14号),县教育局加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