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嘉陵监狱空气能热水系统改造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2-09-09

四川省嘉陵监狱近日公布了四川省嘉陵监狱空气能热水系统改造采购项目中标名单,696624.0元大单成功落地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据悉,四川省嘉陵监狱于近日发起了四川省嘉陵监狱空气能热水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的招标,收到多家企业的有效投标文件。经过严格评审和多轮比选,最终确定了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水利水电,信息技术非常有实力的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和成熟的服务管理体系,能够为四川省嘉陵监狱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此次中标,既是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一次胜利,也证明了四川省嘉陵监狱对其实力和信誉的信任和认可。

四川省嘉陵监狱表示,将与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彼此优势,共同推进水利水电,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促进国内市场的繁荣和壮大。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招标,为四川省嘉陵监狱的采购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更好地服务于四川省嘉陵监狱的业务和战略布局。

总的来说,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标志着四川省嘉陵监狱的采购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也彰显了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军地位和品牌影响力。期待着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取得更加卓越的成绩,也期待着四川省嘉陵监狱在不断优化采购管理、提升供应链效率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据悉,四川省欧斯曼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南充市,注册资本约10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销售电气设备;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光电一体化、能原材料、光伏发光体新技术、辐照等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相关设备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文教办公用品生产、销售;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智能工程的开发、运用、咨询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建筑装饰和装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能源危机的日益突出,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趋势也逐渐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水利水电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水利水电产业规模也不断扩大。据经济学家预测,未来几年水利水电行业的产值将逐年增长,市场份额也将逐渐扩大。

第二,技术创新方兴未艾。在水利水电行业发展中,技术创新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当前,各种技术手段正不断应用于水利水电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技术创新也将成为水利水电行业不断壮大的重要动力。

第三,水电新能源成为重点。随着国家对新能源的支持力度增强,水电新能源成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据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几年,水电新能源将成为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重点,并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第四,水利水电产业国际化进程加速。随着国际水利水电市场的发展,我国水利水电产业也开始与国际接轨,加强国际产业链合作和资本交流。这一趋势的加速也为我国水利水电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五,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并重。随着水资源的减少和水环境的恶化,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也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未来,水利水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将更加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并不断推进水资源的可再生利用和节约用水。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行业发展的趋势不仅仅是物质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更是技术的提升和绿色发展的推进。未来,它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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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WY-2023-PA033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通过第三方服务单位选派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人员为采购人提供纳税辅助性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工作需求,配置合格的上岗人员到采购人规定地点、岗位从事纳税辅助性服务工作;采购人对投标人完成工作的质量进行确认、监督和检查,投标人负责完成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数量、工作制度、安全管理、薪酬待遇等。 1.2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纳税辅助性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需求,按照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办税服务场所的纳税服务类事项,包括导税服务、窗口服务、辅助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服务、办税咨询服务、税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税收政策宣传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培训服务、协助管理服务等大厅服务事项和税费服务事项。 1.3投标人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薪资管理、社保办理、劳动关系维护等人事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理保险理赔、管理员工档案、提供员工基础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2.岗位需求 ★2.1岗位设置 (1)本项目所需纳税辅助性服务岗位:21个。 (2)投标人应配置21名合格上岗人员,保证所需岗位职能正常运行,遇重大或特殊工作事项,能及时调整人员岗位,以满足服务需要。 (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及服务人员数量调整,双方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服务费结算。 (4)服务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需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并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服务工作。 2.2人员要求 所有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文化修养,爱岗敬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符合工作相关要求,无所需岗位限制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态度亲切,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能保守工作秘密,上岗前需签订保密协议。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服务人员的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文化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80字/分钟;税务、财会专业或有税务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3.管理工作要求 3.1由投标人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负责办理服务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以及代办员工有关证件。 3.2投标人按采购人制定的薪酬福利方案,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费用列支明细表》,按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绩效等劳动(劳务)报酬,不得拖欠。 3.3投标人须按照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并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和保险金的发放。社会保险个人交费部分在服务人员本人工资中扣缴,企业交费部分由投标人缴纳。 3.4投标人所安排的服务人员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应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对于有违规、违章、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并更换。 3.5投标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经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 3.6由投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 3.7投标人负责处理在服务过程发生的劳动纠纷和管理纠纷,参与劳动仲裁和诉讼;为采购人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律法规咨询,进行用工风险防范。 3.8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对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的健康体检,每年在三甲医院体检一次,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替换。 3.9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涉税岗位服务人员需穿着统一工作制服上岗,工作制服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3.10采购人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提供设备、资料、办公用品以及其他相关用品,并保证设施设备的有效运作。服务人员从采购人处取得的所有工作用品、物资的管理和回收,按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执行。 4.服务质量要求 4.1采购人确定服务人员的数量、名单后,投标人应确保10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人员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4.2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管理规范进行工作,忠于职守、文明礼貌、遵守劳动纪律,熟悉业务流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调度,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运行。 4.3投标人负责按时办理所选派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保险理赔、住房公积金缴存、组织健康体检、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开展员工培训等工作。 4.4投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建立、薪酬发放、社保办理、保险理赔、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各项事务,避免发生劳动纠纷事件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良社会影响。 4.5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服务人员的工作考核、考勤管理由采购人各主管部门负责,投标人选派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助。 5.岗位职责要求 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提供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的非执法类纳税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导税服务、窗口服务、辅助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服务、办税咨询服务、税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税收政策宣传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培训服务、协助管理服务等为主的纳税辅助性服务。 5.1税务咨询:负责受理、解答纳税人咨询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税收政策、纳税实务知识、办税流程、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等涉税事宜,为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 5.2税费政策宣传:通过印制纳税服务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办税服务厅墙上设置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服务工作规范;向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材料,加强税收法律政策的解读,增进纳税人权力与义务对等观念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 5.3纳税辅导:辅导纳税人进行相关表单的正确填写;帮助纳税人前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用发票等相关辅导服务;帮助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的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网上办税意识。 5.4导税服务: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需求,引导纳税人前往正确的涉税窗口办理业务;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办税表单;负责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审核并取号受理。 5.5纳税申报:负责纳税人报送各税种纳税申报资料、信息的受理、审核、数据采集与接收;负责征收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取各类保证金等有关事项。 5.6文书受理:负责纳税人申请审批事项、备案资料的受理、传递及审批文书发放;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账户变更、税收证明、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 5.7发票发售:负责对纳税人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进行审验、数据汇总传递与发票发售、领取、保管、缴销等有关事项。 5.8资料管理:对办税服务大厅档案进行扫描、清理、归档、移交,对纳税人咨询答复、意见建议、合理需求等方面的资料,进行整理与归档。 5.9信息采集与录入: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申报等表单,进行相关数据的登记录入。 ★6.考核要求 6.1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配合度等进行月度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三档:合格、一般、不合格。服务期内累计三次评估为“一般”或累计两次为“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6.2一个评估周期内,经查实出现下述情形当期评估不得为合格,视情节严重、影响大小评估为“一般”或“不合格”: (1)服务人员迟到早退,≥3人/次。 (2)工作时间出现服务人员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15分钟,≥2人/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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