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胶囊、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利福喷丁胶囊项目(项目编号:JXZH-JT-2022-014)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2-09-05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包含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抚州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4年2月经市编委批准,在原抚州市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组建的市级卫生事业单位。

中心占地面积21186.75M2,建筑面积5000余M2。

其中,办公用房2500 M2,检验用房2100 M2。

中心设有10个职能和专业科室,78名工作人员。

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业务人员总数的60.25%。

技术人员中,副主任医师4名,主管医师43名。

中心现固定资产1000余万元,装备有原子吸收分光仪、气相色谱仪、PCR扩增仪、半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仪、荧光免疫酶标分析仪、微型全自动荧光酶标鉴定仪等先进仪器设备,建有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鼠疫检测实验室、免疫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昆虫实验室。

能源化工行业是我国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未来的发展趋势仍然具有很大的潜力和机遇。近几年来,我国的能源化工行业经历了新一轮的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好。目前,在许多领域中,如新能源、清洁能源、化妆品、医药等领域,能源化工行业都广泛地应用。

1. 新能源领域: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的日益增大,新能源领域将成为能源化工行业的一个重要方向。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未来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化学、储能技术、非化石能源等成为未来的方向。

2. 清洁能源领域:环保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趋势,未来的能源化工行业将越来越注重降低污染排放的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清洁能源、低碳技术等将成为未来产业的重要方向。

3. 化妆品、医药等领域: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于个人护理和医疗保健的需求越来越高,而能源化工行业的应用将推动化妆品、医药等领域的发展。日化、医药等领域的需求越来越高。

4. 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将加速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竞争力的提升,提高全行业的专业能力,加速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在未来,能源化工行业将继续走向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并将会紧紧地围绕新能源、清洁能源、医药和化妆品等领域的发展方向展开。总之,能源化工行业可谓是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模式应对未来需求的重要产业之一,其未来的发展潜力和机遇必将越来越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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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吡嗪酰胺片/胶囊、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利福喷丁胶囊项目(项目编号:JXZH-JT-2023-004)的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吡嗪酰胺片/胶囊、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利福喷丁胶囊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1座一单元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H-JT-2023-004 项目名称: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吡嗪酰胺片/胶囊、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利福喷丁胶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752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7697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预算总价(元) 技术需求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吡嗪酰胺片/胶囊、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利福喷丁胶囊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9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的资格承诺函);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的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7.26 61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