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二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各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投标。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招标规定进行评选,选择最适合的投标方案。
投标人需在招标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并公布中标结果。本次招标的具体细节信息请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或向招标单位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有疑问或需要补充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出。期待着各企业和机构的踊跃参与,希望获得最佳投标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接受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设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自治区教育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