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法院高速彩色多功能打印一体化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包含提供高速彩色多功能打印一体化设备,提升法律文书打印速度及质量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沧州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运河区人民法院是沧州市市区的基层人民法院之一,管辖区域为运河区辖区。
运河区位于市区西半部,因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而得名。
全区总面积117.7平方公里,总人口30.9万人,辖一乡一镇、六个街道办事处、63个行政村和51个社区。
运河法院现有在编内设机构12个,包括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三庭)、立案庭、司法技术辅助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