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便携式光合作用仪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建教育学院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福建教育学院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福建教育学院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福建教育学院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福州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福建教育学院座落在福州市中心西湖之滨。
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由省政府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承担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和在职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及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首任院长由时任省教育厅厅长王于畊兼任。
据2018年4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占地面积约54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在建的新校区在大学城旗山湖畔,占地面积250亩,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学院拥有较为完善的计算机、电化教育、语音、物理、化学、生物及天象观测等实验室和设备。
截至2017年8月,学院有教职工237人,其中专任教师164人。
院长:赵崇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