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教育局巴彦县兴隆中学和巴彦县第二中学采购食堂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巴彦县教育局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巴彦县教育局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巴彦县教育局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巴彦县教育局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哈尔滨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巴彦县教育局是巴彦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是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命令,对县人民政府和哈尔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巴彦县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