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近日,新疆艺术学院发布招标公告,拟针对新疆艺术学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发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竞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竞标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拟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及报价报表。所有竞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及报价。本次招标将于2022-07-01 00:00:00开始,竞标者可在新疆艺术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有竞标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真实合理。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新疆艺术学院咨询。
新疆艺术学院(Xinjiang Arts University),简称“新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为全国8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由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对口支援新疆艺术学院。
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
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
1962年,为响应中央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
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
截至2022年7月,学校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金桥路金桥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10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0.709亿元;有12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硕士授权点;有教职工706人,其中专任教师486名,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