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智能移动办公业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06-30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近日公布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智能移动办公业务采购项目中标名单,28.0元大单成功落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据悉,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于近日发起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智能移动办公业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收到多家企业的有效投标文件。经过严格评审和多轮比选,最终确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是一家信息技术非常有实力的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和成熟的服务管理体系,能够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此次中标,既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一次胜利,也证明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其实力和信誉的信任和认可。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表示,将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彼此优势,共同推进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促进国内市场的繁荣和壮大。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招标,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采购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更好地服务于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业务和战略布局。

总的来说,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标志着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采购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也彰显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军地位和品牌影响力。期待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取得更加卓越的成绩,也期待着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不断优化采购管理、提升供应链效率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据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注册资本约。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凭许可证在许可有效期限内经营);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代收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费用;代办铁通公司客户入网及收费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信息技术行业是当今世界上最具生命力和创新力的产业之一。随着全球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息技术行业也在快速发展,涵盖领域逐步扩大。现在,我们来看一下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数字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遵循云计算的趋势,通过云计算平台来提供IT基础设施。它不仅提供资源的可扩展性,更使得底层的资源不再受到过度捆绑。

人工智能是信息技术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的领域。通过机器学习技术,自学习的软件可以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以实现人类所不能达到的任务。

随着5G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通信的速度和质量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这将促进更多的业务应用和创新,也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物联网将在未来几年推动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物联网提供的海量数据可以用于监测、追踪、预测、优化和控制。这将对诸如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能医疗等领域产生重要影响。

虚拟和增强现实交互技术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这不仅在娱乐、游戏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巨大的推动力,还将深入到其他数个产业。

在全球信息技术行业中,区块链技术正成为孵化和催生新领域的核心技术之一。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将会在信息技术行业的各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总之,信息技术行业将继续向更加创新、便捷、安全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未来,它将继续成为支撑数字化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 相关内容推荐

蚌埠市社会治安视频治安视频防控系统扩容(四期)及扩容

二、合同名称: 蚌埠市社会治安视频治安视频防控系统扩容(四期)及扩容 三、项目编号: 340300222402800100002 联系方式:025-84356666 联系方式:025-84356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单价:7775110.11 合同金额: 八、合同公告日期: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2023.07.25 39次浏览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GF-BBYY-2023023(招标文件编号:ZCGF-BBYY-2023023)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2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飞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健康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晨(业主评委)、张仁霖、鲁杰、孟令建、汪精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投标总报价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50%执行,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ZCGF-BBYY-2023023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次)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飞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飞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5层2单元220606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5层2单元220606 成交总金额:245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朱晨(业主评委)、张仁霖、鲁杰、孟令建、汪精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投标总报价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50%执行,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2023年5月12日至 2023年5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5栋1811。联系电话:184552012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023.05.12 28次浏览

蚌山区政府OA办公系统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dl2023【021】(招标文件编号:lydl2023【021】) 二、项目名称:蚌山区政府OA办公系统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617号
2023.04.22 32次浏览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协同平台系统软件云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GF-BBSY-2023031(招标文件编号:ZCGF-BBSY-202303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2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 远程医疗协同平台系统软件云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翼(业主评委)、曹孝斌、汪精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格为基础计算,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50%执行,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ZCGF-BBSY-202303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协同平台系统软件云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协同平台系统软件云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1号楼10层1001室至1005室。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1号楼10层1001室至1005室。 成交金额:22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翼(业主评委)、曹孝斌、汪精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格为基础计算,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50%执行,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2023年4月21日至 2023年4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5栋1811。联系电话:184552012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023.04.21 3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