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实验中学科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珠海市实验中学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包含其他货物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珠海市实验中学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珠海市实验中学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珠海市实验中学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珠海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珠海市实验中学创办于2000年7月,是一所市直属公办高级中学。
2002年11月评为市一级学校,2005年11月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教育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8年4月晋升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018年12月29日,珠海市实验中学被国家民委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