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2022-03-04

最新消息!近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和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一份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合同,标志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将为该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合同,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将负责完成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所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合格标准进行交付。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的审核获得相应款项。

此次招标活动是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建设进程,以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公共设施而精心组织的。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吸引了众多具有丰富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竞标,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了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中标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表示,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在过去的项目中表现出色,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实力,这是成为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之一。招标单位相信,在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将得到高质量的完成,同时为当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机会。

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表示非常荣幸能够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合作,承接这一重要项目。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将全力以赴,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和当地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设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完成将不仅为当地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也将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推动。同时,此次合同的签署也将为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带来更多的机会和业务发展空间。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和海东市乐都区兴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煜禄商贸有限公司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双方将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保证项目的高质量完成,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也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看到项目竣工后为当地带来的巨大改变。

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

近年来,服务采购行业在大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的大背景下,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新亮点。

数字化是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普及,服务采购行业逐渐向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的趋势下,服务采购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分析和处理大量数据信息,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智能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采购行业将迎来一场智能化革命。未来,服务采购人员将会通过智能化技术实现采购流程自动化、供应链透明化、采购预测和决策优化等目标,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可持续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人们对环保和节能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服务采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未来,服务采购行业将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低碳采购,研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环保标准和社会责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已成为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服务采购企业应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进信息化建设、智能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实现更高效、更精细、更绿色的采购策略,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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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东市平安区2023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最高限价(元):11838000.00,包一:361.40万元,包二:310.80万元,包三:282.10万元,包四:105.80万元 ,包五:123.7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三 标项四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3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3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3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3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3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春季、秋季两学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1包一、包二、包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批准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针对牛羊肉、大肉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所供应牛羊肉生加工企业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6.2包四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6.4各投标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5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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