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2-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日前公布了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据悉,该项目招标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大连恒民生鲜超市服务有限公司。

大连恒民生鲜超市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较强实力和经验的企业,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可。此次中标也表明了该企业有能力承担这一项目并保证其质量和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表示,本次招标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参与,促进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同时,也为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中标信息的公布将进一步增强大连恒民生鲜超市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也将为全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大连恒民生鲜超市服务有限公司的信任和认可,将对其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大连恒民生鲜超市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将继续秉持“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力争将项目打造成一个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的项目。

公布中标信息是招标过程中必要的环节,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0411-87515114-505.除了展示中标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外,也是对公众和企业的一种负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表示,将继续推进这一工作,为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据悉,大连恒民生鲜超市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内资公司类公司,注册地位于辽宁大连市,注册资本约15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生肉、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摊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服务采购行业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一个行业,随着“新经济”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服务采购行业将迎来更为广泛、深入的变化和机遇。下面,我们来看看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对服务采购的需求不断增长,各类服务采购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平台不仅能为企业提供服务采购的“一站式”服务,还能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因此,服务采购平台将成为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

在服务采购领域,智能化、定制化服务是目前市场的热点。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服务采购企业能够打破原有的采购流程,推出更加定制的服务,并且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这一趋势将会进一步提升服务采购行业的竞争力。

随着全球化的趋势,服务采购国际化、多元化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各国企业之间将在服务采购领域进行更广泛的交流和竞争,各类定制化、专业化服务将会蓬勃发展,服务采购行业将会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和国际化的特点。

服务采购生态联盟是当前服务采购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它是以各类服务采购企业为核心,涵盖服务供应商、客户、用户、投资者、政策机构等多方参与,共同打造的服务采购生态体系。这一趋势将会促进服务供应链的优化,提升整个服务采购产业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随着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的深入发展、人们对服务采购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全球化的趋势,服务采购行业将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服务采购企业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优化服务体系,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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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定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定点服务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023.08.24 50次浏览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定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202308074 项目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1家食材配送定点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注: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及项目转包。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评审前。(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至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8.23 46次浏览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ETNB2023-0731(招标文件编号:ZETNB2023-0731)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瓦房店发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瓦房店市铁东办事处水果街330-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A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棒棰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五一路12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B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上典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兴业街95号北外1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C包 折扣率(%):95.0000000 折扣率(%):95.0000000 折扣率(%):95.0000000 1 瓦房店发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其中A包米面油,1家定点服务单位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磋商文件 2 大连棒棰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其中B包:猪肉,1家定点服务单位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磋商文件 3 大连上典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大连市甘井子区鹏辉小学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其中C包:禽蛋,1家定点服务单位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磋商文件
2023.08.21 46次浏览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8室(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SSQD-F3013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副食品区分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四类,选取一家供应商对上述副食品实施集中配送。配送周期为:除一个地点每周5次外,其他三个地点每周3次。 辽宁省大连市 1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履行合同较好,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机关审批后,可每年续签,最多三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600,000.00元; 3.最高限价:600,000.00元; 4.本项目第0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履行合同较好,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机关审批后,可每年续签,最多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所有权证明或租用的提供租用协议);自有运输车辆提供行驶证或租用运输车辆提供行驶证和租用协议;③供应商具备稳定的货源渠道。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货源场所营业执照或有效期内合作货物投标人合作协议,货源渠道既可以为单独副食品类,也可以包含多样副食品类,货源渠道必须包含米面油、肉类、水产、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5、诚信责任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6、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2023.08.10 4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