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1-ZTH270-2022年度海沧区政府绩效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2022-02-08

最新消息显示: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宣布启动2022年度海沧区政府绩效评估服务的招标,旨在向社会各界同仁、企业及个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内容。针对此次采购,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前来参与。据了解,这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2022年度海沧区政府绩效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具体细节可以参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和规章制度。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相关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相关评标工作。

在此温馨提示有意向的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提交至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方将妥善保管和使用招标文件,确保其完整、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更改、私自添加或删除文件内容,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和公示。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提醒各招标方,在招标活动中切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如对招标活动有任何疑义或不明之处,欢迎与厦门市海沧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联系。

随着服务采购在商业领域中的发展和普及,其趋势也愈加清晰。服务采购指的是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活动,与提供特定服务的供应商合作,达到完成项目或任务的目的。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如下:

数据驱动:随着数据分析技术的日益成熟,服务采购商越来越重视数据驱动的决策。在服务采购中,通过数据分析能够获得更精确和实时的信息,比如供应商的评估和财务风险等指标,有助于采购商更好地了解市场形势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盈利模式和收费模式的创新:早期的服务采购主要是以传统的收费模式为主,但是未来服务采购行业的盈利模式和收费模式将会更加多样化。如面向用户的纯收费、面向供应商的盈亏分成、面向企业的顾问咨询服务等多种模式的创新将会推动这一行业的发展。

电子化:互联网发展的助力下,服务采购行业的电子化进程正在加速。像协同工作软件、在线招标平台和采购管理软件等工具都已经成熟,通过使采购过程更加透明、快速,同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服务采购的效率。

智能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服务采购很快将加速向智能化方向发展。智能化将会改变整个服务采购过程中数据处理和决策分析的方式,这样做能够大幅度提高服务采购的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的准确度。

地域化:与传统的服务采购市场不同,未来趋势将更加地地域化,更多的服务采购将在本地市场展开。服务采购市场的本地化,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带动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能使采购商和供应商暂时避免地理距离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未来,随着服务采购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与科技的融合,服务采购的趋势将更加多样化,企业需要关注这些变化,紧跟市场的发展动向,以更高的透明度和精准性进行采购,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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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QY07701号-关于FX2023-QY077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QY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各有关供应商: 2、本项目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61号 2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陈小姐
2023.09.03 69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1-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1 项目名称: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72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0-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0 项目名称: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56次浏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3-TZ0494C1 项目名称: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为分行全体合同制员工、退休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具体包括门诊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障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适用期为3年,自2023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9月30日二十四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保险经营范围,并提供经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王小姐0592-2219823;传真:0592-5706660-6969。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8.31 36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