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清镇市教育局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清镇市教育局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清镇市教育局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清镇市教育局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贵阳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级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清镇市教育局是清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设立中共清镇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清镇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清镇市委关于教育领域党的建设政策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清镇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清镇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清镇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