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禁毒办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20

近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发布中卫市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禁毒办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显示,本次招标主要针对服务采购进行。期望寻求能够支持项目的合作伙伴,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交,不能逾期,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将影响申报资格。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对于企业关心的招标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如果有疑问,可随时联系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

近年来,服务采购行业在大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的大背景下,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新亮点。

数字化是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普及,服务采购行业逐渐向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的趋势下,服务采购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分析和处理大量数据信息,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智能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采购行业将迎来一场智能化革命。未来,服务采购人员将会通过智能化技术实现采购流程自动化、供应链透明化、采购预测和决策优化等目标,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可持续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人们对环保和节能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服务采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未来,服务采购行业将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低碳采购,研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环保标准和社会责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已成为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服务采购企业应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进信息化建设、智能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实现更高效、更精细、更绿色的采购策略,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 相关内容推荐

中卫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XYT-2023-45(招标文件编号:NXYT-2023-45 ) 二、项目名称:中卫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普应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1#1N01、2N01 包组或产品名称:肉类、水产类采购及配送服务 下浮率(%):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普应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水产类采购及配送服务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一年(两学期) 详见招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自忠(组长)、田学文、刘艳(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卫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中卫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NXYT-2023-45 3、采购人名称:中卫市第三幼儿园 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1#1N01、2N01 13、中标服务费参照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标准。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宜居家园-D区西南侧        
2023.09.01 94次浏览

某单位驻卫某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VGCBAF-F1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招标文件中供货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区及常乐镇”变更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区”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2023.08.31 97次浏览

某单位驻卫某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驻卫某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CBAF-F1001 项目名称:驻卫某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主食类、肉类、(水产) 类、果蔬类、调料类等副食品及及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年,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可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由候选中标供应商接续保障;连续3个季度总评满意度达90%以上的,可续签1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全部种类主副食品;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或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10)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收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8.30 64次浏览

海原县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CX-【2023】-ZB(CG)-0108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199 二、项目名称:海原县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2023.08.24 5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