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二、三标段)项目二标段采购合同

2021-12-06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近日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2820000.0合同,双方合作将致力于推动建筑工程,能源化工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行业内重要的招标单位之一,一直秉持着严谨、公正、透明的原则,不断推动行业发展。此次,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环保监测设备对外公开招标,并经过专业的评审和严格的程序,最终确定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合作伙伴。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建筑工程,能源化工领域的领先企业,具有深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其专业团队致力于解决行业内存在的难题,为客户提供卓越的解决方案和优质的服务。根据合同,双方将在合同期限内展开深入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此次中标金额较大,显示了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与信誉度,也体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其实力和能力的认可与信任。这一合作不仅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带来业务的拓展和发展,也将为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市场空间。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将密切沟通、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通过不断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创新,提升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的整体服务水平。相信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将为相关领域的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本次合同签署标志着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之间紧密的合作关系正式建立,为双方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未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为行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合同的签订将促进相关领域行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高质量服务。期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携手合作,共同取得更大成就。

据悉,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北京,注册资本约160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污水处理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海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工程行业已成为最具有活力和前景的领域之一。未来几年,建筑工程行业将面临如下几个发展趋势: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建筑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建筑师和工程师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环保、节能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能源消耗。

3D打印技术已经在生产和医疗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未来将逐渐走进建筑工程领域。3D打印技术将改变传统建筑模式,为建筑师和工程师带来更多的创新者自由度,同时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建筑将成为建筑工程行业的新的发展方向。与传统建筑相比,智能建筑能够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并为用户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绿色建筑是建筑工程行业的另一项热门发展趋势。绿色建筑不仅考虑到环保和可持续利用,还注重舒适、健康和人性化。相比传统建筑,绿色建筑的使用寿命更长,能源消耗更低,维护成本更少,因此将成为市场的新热点。

互联网技术推动了建筑工程行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未来,互联网技术将在建筑工程行业发挥更加重要和广泛的作用,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转型升级和优化创新。

总之,未来的建筑工程行业将面临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挑战,同时也将迎来更加广阔和前景光明的发展机遇。建筑师和工程师必须紧跟这些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和提高自身能力,以缔造更加优质、高效、绿色和智能的建筑工程业务。

/ 相关内容推荐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供应商名称:宁夏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53.6296000(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宁夏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项目 卫生间改造 合同签订后45天 周安海 宁26420152016033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360000 万元(人民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蒙知雁、赵文宏 0951-8647500            
2023.09.04 226次浏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A2327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7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7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技术指标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9.01 72次浏览

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部供暖管道改造及道路恢复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部供暖管道改造及道路恢复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S-CGB-2023006 项目名称: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部供暖管道改造及道路恢复一期工程 预算金额:50.01576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1576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校园内部供暖管道改造及道路恢复一期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①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9.01 59次浏览

绿化养护专项劳务服务合同

二、合同名称: 绿化养护专项劳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100014100469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银川市西夏公园 供应商(乙方):宁夏吉顺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 联系方式:188095071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数量:99717平米 七、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
2023.09.01 5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