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鼓励各地建立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

文/剑鱼标讯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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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到了打造智慧停车场景应用等措施。


《意见》明确,到2025年,力争浙江全省建成停车位112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240万个,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基本形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体系。


浙江省新建的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停车配建标准,并适度预留发展空间。


对于中小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城市更新、未来社区等建设,要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此外,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率不低于10%,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浙江省要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智慧停车云平台积极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并且,要鼓励各地建立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支持“一城一平台”建设,实现停车设施“一张图”,逐步拓展城市停车智慧分析、预测、管理、调度、运维等功能。建立统一的停车设施数据接口标准,推动行政管理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定期更新。


除此之外,《意见》还强调,要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加强停车标准化建设,健全停车管理法规规章体系以及依法整治停车秩序。其中,包括推动制修订停车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完善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