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投标文件盖章的注意事项

文/剑鱼君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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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在投标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投标失败的情况,业内人成为废标。在废标发生的原因当中,很多因素都是因为细节性的原因,比如对投标文件的盖章。

在投标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投标失败的情况,业内人成为废标。在废标发生的原因当中,很多因素都是因为细节性的原因,比如对投标文件的盖章。因为如果投标文件出现没有盖章这种低级错误的话,或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盖章。那么就会导致投标失败。

因此对于投标人来说,需要在投标文件盖章特别留意,今天剑鱼招标订阅给从事投标工作的朋友们,整理出投标文件盖章时的注意事项。

对审查及修改完毕的投标文件进行签字盖章。签字应注意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及见证人签字的名字。法定代表人为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为代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人。见证人为证明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其他人。

剑鱼招标订阅友情提醒:主标与陪标文件勿出现人名交叉及雷同现象。

对投标文件的盖章。正本投标文件应逐页盖章:标明“盖章”的位置,章应盖在指定位置之上(如:公司名称处);未标明“盖章”位置,应盖在有投标人名称的位置上;未有投标人名称,应压住文字盖在页面的右下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投标人公章勿盖在其他公司公章之上。如招标文件规定复印件(及副本)也需要加盖红章,应将投标书复印完再加盖公章,不可在有公章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