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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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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了解到该服务行业情况需要支付一定的预付款,故原采购公告十二、其他(二)服务内容(1)中关于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一个服务内容,香港音乐贸易有限公司按照成交总价的4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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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资中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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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05月29日。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4.付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合同价(不包含不可预见费)的1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包括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安全文明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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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度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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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具体内容请参考2018工程定额解释。14、合同约定“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度支付,每月25日前提交进度款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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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度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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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补充内容:(一)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现调整为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提交2%的签约合同价作为履约保证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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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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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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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2)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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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和第三章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且担保生效后支付预付合同价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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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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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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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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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内容: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关于付款”内容更正为“合同生效后支付预付款30%,服务开始后第6个月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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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项规定的情形。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工程款支付办法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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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费用按入场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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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即货到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视资金状况在36个月内付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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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12.3工程进度款支付12.3.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30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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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随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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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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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物流快递等第三方送货,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排人员驻点安装维修调试。5.关于付款:本项目付款时间不定,会根据财政资金状况择情延期付款,如不接受,请勿报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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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8关于付款8.1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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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8关于付款8.1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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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八)关于付款:完成安装正常使用的第4天为起始计费日,并在6个月内支付当年租赁费50%以内的首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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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款方式问题答复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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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三、工程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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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索即付银行保函。”2、原采购文件中“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70%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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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磋商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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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付款单据后,6个月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货款总价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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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现金支票。3.付款方法: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八)索赔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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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签订合同7天内支付预付款40%;2、完工经验收合格再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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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签订合同7天内支付预付款40%;2、完工经验收合格再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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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要求。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基础完工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20%,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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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补充条款7。严格执行《淄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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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8关于付款8.1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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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8关于付款8.1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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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60页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①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金额的85%(同比例扣回预付款)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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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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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清单编制单位缴纳壹仟元清单编制费,转账支付。)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2服务地点巢湖市皖维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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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4关于付款由采购人填写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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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将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3关于付款分两期付款:4.1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全部到货并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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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将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3关于付款分两期付款:4.1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所采购的硬件设备、license文件全部到货并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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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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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上传服务承诺,不能满足此项商务要求的请勿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关于付款:供货商能接受本单位延期付款,如不接受,请勿报价,所有上传文件必须加盖贵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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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预付款按付款方式执行。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付款周期本项补充: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17.3.2进度款申请单本项补充第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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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被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4关于付款4.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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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清单编制单位缴纳壹仟元清单编制费,转账支付。)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2服务地点巢湖市皖维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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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gov.cn)查询的截图。3.4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即货到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视资金状况在三年内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