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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BH20222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BH20222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BGZ00689
原公告日期:2024-04-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22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BGZ0068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请问: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2.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请问: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3.本招标项目中企业实力,请问: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4.本项目投标制作工具中“技术文件”节点“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及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子节点中有“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业绩匹配度、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实力”,但此项内容已经包含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的制作节点中,请问上述的这几项内容在“技术文件”的制作节点中可否不用再次包含,也不在“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即施工组织设计)”的50页之内?(图见附件)
答: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即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节点中仅需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其他内容无需在该节点中重复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建议编制篇幅的不超过50页,不包含上述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5.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至多提供3个实力认定成果,请问:
(1)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获得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否算3个实力认定成果?
答:不同年度的同一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可以分别计取。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2)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建筑钢结构行业竞争力50强企业”。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6.招标文件格式投标总报价汇总表有关“暂定面积:80324.05平方米”和投标制作工具中投标总报价汇总表有关“暂定面积:84470.94平方米”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招标项目第II部分暂定面积80324.05平方米,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修改,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商务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如我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变更的,是否予以认可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在履行期间存在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体现的项目经理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8.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所有人员是否都是中标后配备?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中“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所有人员为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9.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商务文件)给定模块与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有所区别,请问可以在商务文件封面板块后面添加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吗?或者将其放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板块中可以吗?
答:投标制作工具中的“投标函(商务文件)”节点中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的“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建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进行填写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封面”节点中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图见附件)
10.商务文件中已提供“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实力”等相关资料,技术标中是否可以不再重复提供。
答:可以。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即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节点中仅需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其他内容无需在该节点中重复上传。
1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企业实力中要求“(3)企业实力指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 强等。”请问:我公司为上海市企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未对企业实力进行评审表彰,每年授权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对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综合实力排名。但该协会官网不对该表彰进行公示,只颁发表彰文件,而该综合实力奖项真实存在,请问提供该协会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文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12.电子投标编制工具里“投标函(商务文件)”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本补疑第9条。
13.电子投标编制工具里“资格审查资料”节点中有上传“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的位置,招标文件没有提供对应格式,请问是否无需上传?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中无“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要求,投标人在上述节点中无需上传。投标制作工具中的该节点不做评审,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
14.电子投标编制工具里“资格审查资料”节点中“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的格式为准?
答:投标制作工具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节点中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5.招标文件P35页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请问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答:“土木工程”专业不予认可。
16.招标文件P9页“1.3.2计划工期”显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5月15日(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6月1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而招标文件P148页“四、关键区段/节点工期要求”中显示: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6月1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8日。
请问:
(1)因2024年6月1日~2026年11月28日,刚好是910日历天,那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5月15日是否指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开始时间?且不包含在910日历天内?
答:2024年5月15日是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和设计开始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清表,围挡,临设及一阶段基础施工等,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
(2)关键区段/节点工期要求中的“建设单位下达任务书”时间是否指2024年5月15日?
答:建设单位下达任务书时间以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3)关键区段/节点工期要求中的“开工令下达”的时间是否指2024年6月1日?
答:关键区段/节点工期要求中的“开工令下达”的时间暂定是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17.请问招标文件对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请问提供业绩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或施工许可证证明材料是否也可予以认可?
答:对应业绩的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均予以认可。
18.电子投标制作软件系统技术文件模块中需要导入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业绩匹配度、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实力等文件,这几项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模块重复,请问是否可以在技术文件模块中标注资料详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答:详见本补疑第10条。
19.针对于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业绩、奖项、人员和企业实力证明,若我单位为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以外,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20.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若我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该造价人员是否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并盖电子执业章均予以认可?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21.根据招标文件“施工招标范围”“施工界面范围划分”第12条约定,人防工程全部计入,经清单与图纸对,战时防化设备(包含但不局限于电动离心风机、过滤吸收器等设备),地库安装工程量清单中未见战时防化设备等内容,是否漏项?
 
答:对已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进行调整,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修正说明。
22.根据招标文件“施工界面范围划分”第2条约定,供水集团采购安装的设备除外、表前部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本次4#楼租赁用房,清单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表前(含表)生活水泵,生活水箱、管道、阀门等材料,其他楼栋中未列项,本次报价是否仅考虑与4#楼给水部分相关的设施设备、管道、阀门等施工内容?
 
答:本次招标项目包含4#楼给水部分相关的设施设备、管道、阀门等施工内容,市政直供水管系统以入户总阀门为界(含总阀),加压供水系统以市政水表为界(含水表和水表井)。
23.招标文件第9页要求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与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6月1日,请明确开工日期以何为准?
答:暂定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文件第148页要求首开批开工楼栋不少于2栋,请明确首批开工楼栋号?
答:楼栋号未明确,首批开工楼栋以总包进场后报施工组织计划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后为准。
25.本项目金属门窗清单控制价经测算及市场询价低于市场价格较大,请复核?
 
答:经复核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综合单价无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6.招标文件P36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问表格中主要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果要提供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第8条。
27.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我司获得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100强,提供官网链接以及截图,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相关资料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说明”项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28.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我司获得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建筑业先进企业,提供官网链接以及截图,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第27条。
29.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我司获得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市场质量信用AA(用户满意)级企业,提供官网文件链接以及截图,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第27条。
30.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我司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2年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提供官网文件链接以及截图,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第27条。
31.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我司获得同一机构颁发的不同年度实力认定,如2021年和2022年的建筑业先进企业,请问是否可以认定为2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答:详见本补疑第5条中第(1)小项。
32.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导入投标人业绩等商务评审资料,由于技术标有页数要求,请问该部分内容是否可以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该部分不提供。
答:详见本补疑第10条。
33.投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该承诺为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件附件9,请问需要是否提供。
答:详见本补疑第13条。
34.招标文件中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50页,请问施工各阶段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能否作为附件上传,不占页数。
答:可以,50页中不含施工各阶段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35.本项目是否有质量创优要求,招标文件第4页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文件26页招标人重要提示中本项目争创“黄山杯”,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创优要求为争创“黄山杯”。
36.招标文件中未提供临水临电位置,能否提供临时水单接驳点。
答:施工用临时用电已完成报装,由桐城南路13#杆接火用电,基建变安装需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临水未完成接用水报装,具体接驳点需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37.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页眉页脚是否有字体格式要求。
答:无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38.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于图表里面字体是否有格式要求。
答:无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39.计划开工日期是2024年6月1日还是2024年5月15日,请明确。
答:暂定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40.节点工期要求开工令下达后35日历天首批开工楼栋(不少于2栋)结构达正负零,请问4栋配套楼是否属于首批楼栋范围之内。
答:不属于。
41.请问代建城市绿地是否属于本次招标红线范围内。
答:本次招标红线范围不包含代建城市绿地。
42.最高投标限价分为两部分,请问是否对第II部分最高投标总价限价23293974.50元,做评标价降幅≥8%的评审要求。
答: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传统施工部分(第I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住宅产业化部分(第II部分)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降幅以此进行计算。
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1.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3页,(二)暂定项目:2、本项目暂列金额为1700万元计入包河区BH20222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大型土石方)单位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请问该暂列金额是否为不含税金额,税金另计?请明确。
答:暂列金额1700万元为不含税金额,税金另计。
2.招标文件第111页13.8.3.11传统施工部分(第I部分):(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对第I部分人工、钢材(钢筋、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混凝土(主体结构,不含二次结构)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一律不调整;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号文要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应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建议该项目增加以下可调整材料:二次结构混凝土、砌体、预拌砂浆、电线电缆等按文件进行调差,调差幅度±5%。
答:本次招标项目的调差内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1#楼分部分项第78项“钢制防火门-丙级”综合单价为349.08元/m2,远低于成本价,其它楼栋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经复核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综合单价无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4.1#楼分部分项第92项“防水卷材-1.5mm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无胎)”综合单价为29.80元/m2,远低于成本价,其它楼栋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经复核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综合单价无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1#楼分部分项第115项“保温砂浆-20厚无机保温砂浆”综合单价为37.28元/m2,远低于成本价,其它楼栋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经复核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综合单价无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6.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比误差较大,建议工程量复核并进行调整。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内容
砌体(m3)
混凝土(m3)
钢筋(t)
模板(m2)
外墙保温(m2)
幕墙(m2)
ALC墙板(m3)
1
人防地下室(土建)
清单工程量
266.62
8276.46
1269.09
16873.97
1763.73
 
 
我方核实工程量
296.81
9230.91
1411.41
18782.84
1963.25
 
 
2
非人防地下室(土建)
清单工程量
1383.44
22977.97
2228.85
57179.91
4883.81
 
 
我方核实工程量
1540.09
25627.82
2478.80
63648.38
5436.29
 
 
3
1#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949.89
3457.73
448.87
31773.51
11366.13
102.02
532.61
我方核实工程量
1057.45
3856.48
499.21
35367.89
12651.92
113.56
592.86
4
2#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988.82
3505.81
469.76
31150.32
10611.32
228.79
435.38
我方核实工程量
1100.79
3910.10
522.45
34674.20
11811.71
254.67
484.63
5
3#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1031.62
3833.93
522.699
33174.87
11463.55
232.65
474.85
我方核实工程量
1148.43
4276.06
581.32
36927.78
12760.37
258.97
528.57
6
4#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1025.72
2534.86
334.88
21891.42
9097.91
72.81
494.99
我方核实工程量
1141.86
3350.11
453.21
24367.89
10127.11
81.05
550.99
7
5#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1036.57
3641.92
468.88
32817.87
11257.32
132.12
667.64
我方核实工程量
1153.94
4061.91
521.46
36530.39
12530.78
147.07
743.17
8
6#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966.08
3507.06
469.69
30994.59
10611.31
203.37
435.38
我方核实工程量
1075.47
3911.50
522.36
34500.86
11811.71
226.38
484.63
9
7#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987.20
3514.93
472.08
30901.02
14633.03
91.77
444.26
我方核实工程量
1098.98
3920.28
525.02
34396.70
16288.39
102.15
494.52
10
8#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1318.20
4729.88
619.97
43554.87
12913.44
123.72
666.59
我方核实工程量
1467.46
5275.34
689.50
48482.02
14374.27
137.22
742.01

答:复核无误。
7.P1#楼(土建)清单第60项、S1#楼(土建)清单第71项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饰面的材质项目特征明确为铝单板厚度不低于2mm(芯材为55mm厚复合轻集料匀质保温板),投标人不需要修改清单特征,按此说明进行报价,其他不变。
8.已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需调整,后附修改后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以本次发布为准,其他不变。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包河区BH20222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序号
 
名称、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
基准单价
(元)
 
备注
1
综合人工
工日
405797
±5
166.15
含机械人工
2
预拌混凝土C15  GB/T 14902(泵送)
m3
3358
±5
427.58
 
3
预拌混凝土 C30 GB/T 14902(泵送)
m3
28284
±5
 481.19
 
4
抗渗混凝土 C30 P6 GB/T 14902(泵送)
m3
712
±5
493.46
 
5
补偿收缩混凝土 C30 P8 GB/T 14902(泵送)
m3
11659
±5
517.65
C30 P8(泵送)补偿收缩价格在C30(泵送)基础上加36.46元/m³
6
预拌混凝土 C35 GB/T 14902(泵送)
m3
2608
±5
496.45
 
7
补偿收缩混凝土 C35 P8 GB/T 14902(泵送)
m3
10650
±5
532.91
C35 P8(泵送)补偿收缩价格在C35(泵送)基础上加36.46元/m³
8
预拌混凝土 C40 GB/T 14902(泵送)
m3
1636
±5
519.79
 
9
补偿收缩混凝土 C40 P8 GB/T 14902(泵送)
m3
168
±5
556.25
C40 P8(泵送)补偿收缩价格在C40(泵送)基础上加36.46元/m³
10
预拌混凝土 C45 GB/T 14902(泵送)
m3
1733
±5
563.41
 
11
预拌混凝土 C50 GB/T 14902(泵送)
m3
1639
±5
575.21
 
12
预拌混凝土 C55 GB/T 14902(泵送)
m3
2695
±5
586.36
 
13
补偿收缩混凝土 C55 P8 GB/T 14902(泵送)
m3
516
±5
622.82
C55 P8(泵送)补偿收缩价格在C55(泵送)基础上加36.46元/m³
14
预拌混凝土 C60 GB/T 14902(泵送)
m3
789
±5
640.39
 
15
补偿收缩混凝土 C60 P8 GB/T 14902(泵送)
m3
351
±5
676.85
C60 P8(泵送)补偿收缩价格在C60(泵送)基础上加36.46元/m³
16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6mm GB/T 1499.2
t
259
±5
4110.83
 
17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8mm GB/T 1499.2
t
1868
±5
3841.79
 
18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10mm GB/T 1499.2
t
671
±5
3842.67
 
19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12mm GB/T 1499.2
t
1169
±5
3759.48
 
20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14mm GB/T 1499.2
t
586
±5
3690.45
 
21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16mm GB/T 1499.2
t
496
±5
3677.18
 
22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18mm/20mm GB/T 1499.2
t
967
±5
3677.18
 
23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22mm/φ25mm GB/T 1499.2
t
831
±5
3677.18
 
24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0mm GB/T 1499.2
t
146
±5
3869.22
 
25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2mm GB/T 1499.2
t
247
±5
3786.03
 
26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4mm GB/T 1499.2
t
128
±5
3717.00
 
27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6mm GB/T 1499.2
t
309
±5
3703.73
 
28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8mm/20mm GB/T 1499.2
t
94
±5
3703.73
 
29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22mm/25mm GB/T 1499.2
t
165
±5
3703.73
 

说明: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发布。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第三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修正说明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新增人防防化暖通设备单位工程,后附人防防化暖通设备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本项目修改后ZB 文件,投标人以此ZB文件为准。(修改后的文件将于本次补疑一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及时查看和下载)
2.本项目传统施工部分(第I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由346372605.74元调整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元。
3.其他不变。
第四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4年04月30日10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4月30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延期到“2024年04月19日17时30分”。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如潜在投标人对开标时间有异议,请于2024年04月19日17时30分前提出,否则视为对开标时间无异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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