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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经费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广播电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经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201202073792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经费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500万元。第一包:119.8万元;第二包:98万元;第三包:95万元;第四包:41万元;第五包:46万元;第六包:27万元;第七包:43.2万元;第八包:3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第一包:511台改建项目
一、项目概况
511台拟对以下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建业务综合用房140㎡(含仪器仪表室、备品备件室、设备维修室、党建活动室),改建120㎡库房、改建50㎡柴油发电机房;防洪、排水管网改造;对台区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建造师证,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7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8
转包
不允许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员工要求、项目需要等现场情况要求增加功能或设备设施,合同价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需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对设计图自审,进行现场复核和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以保证工程质量。
4、施工人员的配备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人员不少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劳务管理人员、计划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押证施工,合同期间内更换人员或离岗超过三天,属重大违约。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本项提供承诺函)
施工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告知采购人。新更换人员应同原项目负责人同等资历。
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组织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技术用房的修建和改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6.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80日历天,项目开工起至完成交工验收为止。
2、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3、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铜高村五、六组。
4、验收标准和要求
4.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4.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6、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量,暂定金额、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
7、 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9、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第二包;613台基础设施改造(办公室改造)
一、项目概况
613台现有办公室房屋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已经使用接近四十年,如今墙体内外损毁严重、地面开裂;门窗和楼梯破旧不堪,栏杆残缺不稳;雨季漏水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拟计划将此栋房屋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如下:
(1)台区外墙工程A、外墙栏杆拆除1项;B、原有外墙灰铲除610㎡;C、外墙刮灰610㎡;D、外墙喷漆560㎡;E、外墙钢管架610㎡;F、外墙玻璃幕墙60㎡;G、外墙防水610㎡;H、门头字1项。
(2)台区楼顶工程A、楼顶栏杆铺设62米;B、楼顶补烂163平方米;C、楼顶找平+修补163平方米D、楼顶防水163平方米;E、防盗门1扇。
(3)卫生间工程:对原有卫生间进行顶面,墙面,地面整改,设备更新。包含原有墙体隔断及墙砖拆除77.18㎡,卫生间+盥洗间墙砖铺贴(满贴)107.18㎡,卫生间+盥洗间地砖铺贴29.4㎡,卫生间+盥洗间墙砖铺贴680㎡,卫生间+盥洗间地砖铺贴345,卫生间隔板6间,泥工制洗手台+托帕池12个,洗手台花岗石台面4.92米,洗手盆6个,蹲便器地台6个,包柱子6根,安装蹲便器6个,集成吊顶29.4㎡,开门洞1个,包门套17.5米
(4)底楼工程:大门装饰与地面处理,洗手台改造,增加宣传栏。包含泥工制洗手台+托帕池2个,洗手台花岗石台面0.82米,洗手盆1个,不锈钢宣传栏3个,下水道改造25米,防盗卷帘36㎡。
(5)室内工程室内主要包括顶面,墙面,地面整改以及门窗的更换。包含墙体及隔板拆除118㎡,墙顶面刮灰铲除1205.7㎡,墙顶面重新刮灰1205.7㎡,墙顶面喷漆1205.7㎡,新建墙体(12墙)58.88㎡,新建墙体抹灰117.76㎡,地面找平248.1㎡,地面铺贴木地板248.1㎡,踢脚线329米,门窗拆除48个,木门18樘,推拉门4.76㎡,窗户94.13㎡,防盗栏119.13㎡,石膏板吊顶(平顶)248.1㎡,石膏角线329米,大会议室吊顶造型14㎡,大会议室石膏角线112米,窗帘220米,开关插座80个,吸顶灯53盏,筒灯42盏,卫生间LED灯6盏。办公桌1.6米的1套,办公桌1.8米的5套,办公桌2.4米的1套,办公椅22套,文件柜29个,档案柜49个,大会议桌1套,公会会议室及活动室活动桌1套,大会议室及党员活动室沙发1套,办公室沙发+茶几及接待室沙发+茶几1套,活动室电视1个,多媒体投影仪1套,空调5个。
(6)水电工程:包含灯线+插座线+线管,绝缘胶带,穿墙管等配件+开关,插座底盒面盒及配件,网线布置+配电箱(1个)+弱电箱(1个),卫生间+盥洗间+楼顶水路改造(ppr水管+弯头直接等配件+人工+机具+线槽+水槽+污水管件)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建造师证,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六个月(180)天。
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7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履约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2)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3)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9
转包
不允许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员工要求、项目需要等现场情况要求增加功能或设备设施,合同价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需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对设计图自审,进行现场复核和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以保证工程质量。
4、施工人员的配备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施工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告知采购人。新更换人员应同原项目负责人同等资历。
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组织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技术用房的修建和改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交通路南段六一三台。
(三)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3)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或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3.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7.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实施现场要求
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十)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之日止,供应商将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人事纠纷等,因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提供承诺函)
第三包:605台食堂及值班业务用房改造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施工工艺
(1)拆除原食堂、开裂围墙、破损地面
(2)开挖地基基础土方
(3)浇筑钢筋混凝土条形及独立基础
(4)浇筑结构构造柱、楼板屋顶等
(5)砌砖砖墙
(6)外墙保温装饰工程
(7)屋面、门窗工程
(8)室内装饰工程、洁具等安装工程
(9)定制家具、设备设施配套
(10)围墙修葺、地坪施工、场地恢复等
(11)当地村镇、村民关系协调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厨房

28
均包括室内各类家具、设备设施等,外观材料、设备设施、家具、洁具、窗帘等提供行业内前三品牌供甲方选择
2
餐厅

63
3
职工学习阅览室

30
4
党建活动室

40
5
职工值班宿舍

120
6
定制家具、设备设施配套

1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180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8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2)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3)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员工要求、项目需要等现场情况要求增加功能或设备设施,合同价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需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对设计图自审,进行现场复核和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以保证工程质量。
4、施工人员的配备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人员不少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劳务管理人员、计划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押证施工,合同期间内更换人员或离岗超过三天,属重大违约。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本项提供承诺函)
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组织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技术用房的修建和改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合同期间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技术负责人(合同期间内,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犍为县罗城镇铁山村山顶。
(三)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或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1)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质性要求)
(2)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响应并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调换的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未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采购人按产生费用的双倍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出,其中一倍作为成交供应商另行委托的保修单位的支付费用,另一倍作为罚款,验收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保险、设计评审费、验收费、代理费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8.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四包:623台机房大楼防水、旱厕改建和新建车库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623台机房大楼防水、旱厕改建和新建车库项目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占投资比例
备注
单位
数量

工程费用


100.00%

(一)
公厕工程




1
土建工程
m2
60.00

砖混结构,层高3.0米
2
装修工程
m2
60.00


3
安装工程




3.1
给排水工程
m2
60.00


3.2
强电工程
m2
60.00


3.3
防水工程
m2
200.00


3.4
洁具安装

10.00


4
拆除工程
台班
3.00


5
化粪池
m3
3.00


(二)
车库工程




1
土建工程
m2
90.00

钢结构,层高3.0米
2
安装工程




2.2
强电工程
m2
90.00


2.3
消防工程
m2
90.00


(三)
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1
零星拆除工程

84.00


2
水泥砂浆抹平

644.00


3
卷材防水工程

610.00


4
丙纶防水工程

980.00


5
脚手架工程

980.00



注:1.本台站位于当地村镇范围内,材料运输等通行需经过当地村镇公路,协调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外观材料、设备设施、洁具、水管等主要材料等由中标人提供行业内前三品牌,供甲方选择,中标人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3.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员工意见等增加变更项目内容、项目标准,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且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2)项目建设内容
2.1机房大楼防水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六二三台台机房大楼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地处高山,环境恶劣,机房大楼、厨房、配电房、发电机房、门卫室等建筑楼顶和机房大楼外墙防水层自然风华破损,每逢下雨,多处墙面发生严重漏水渗水情况,以及不同程度的开裂脱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2旱厕改建和新建车库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六二三台办公、生活基地建于1989年,公共厕所属旱厕,年久老化,厕所内多处由于长期被腐蚀,墙皮大面积脱落,墙面严重污染,使用非常不方便,且厕所属老式坑式厕所,粪便囤积容易滋生细菌,传播疾病,不易清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台办公、生活基地无车库,现有停车区域属钢管搭建的简易车棚,稳定性差,不利于车辆的安全停放。
(三)项目要求
3.1对机房大楼和基地综合楼及其他附属用房(厨房、配电房、发电机房、门卫室)等建筑物楼顶和外墙进行全面防水维修处理,机房大楼所有窗户维修并作防水处理,建筑物楼顶维修面积610㎡,外墙维修面积980㎡,合计1590㎡(本项目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维修处理,总面积不超过1590㎡);
3.2拆除旱厕,改建为水冲式厕所,并修建化粪池,厕所面积60㎡,厕所内男女厕各三个大厕位,安装隔断板(门),封闭式独立蹲位;男厕两个小便器,男厕女厕均需安装一个地漏,厕所外需安装2个洗手盆,地面和墙面需装修处理,厕所旁隐蔽处需建2m3垃圾池和环卫工具储物间;外墙需装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3新建车库,车位5个,面积90㎡,简易装修,需安装大门并通水电,车库内适当位置制作简易储物格,外墙需装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360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员工要求、项目需要等现场情况要求增加功能或设备设施,合同价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所有材料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且为全新货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检。
2.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行业内前三)、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2.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人员要求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人员不少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劳务管理人员、计划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押证施工,合同期间内更换人员或离岗超过三天,属重大违约。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本项提供承诺函)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合同期间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5、*技术负责人(合同期间内,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6、施工要求
6.1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必需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6.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7、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相关安全施工规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环保施工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施工。
7、服务要求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服务承诺。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内江市隆昌县。
(三)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或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保险、设计评审费、验收费、代理费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8.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五包524台设备设施综合改造
一、项目概述及内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四川省广播电视局524台2020年安全播出突出隐患整治及设施设备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包括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有:
新建火警及治安监控系统1套,包括高清变焦云台摄像机4台、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1台、显示器1台、电源线500 m、光纤500 m、光纤收发器1对、交换机1台及其它附属设施等;新建地下消防池,2座、各50 m3;供水管道铺设,PPR、400m、φ62.5px;新增汽油发动机式移动消防泵,1台、13HP;消防水带,140 m;消防龙头,4只、铝制;HFC-227ea/FM200灭火器,10套、规格10KG、顶挂式;CO2灭火器,4套、规格24KG、手推式;稳压电源,1台、规格100KVA;排水沟清淤、砖砌修复、新做预制盖板,765m;滑坡区域清理、疏通防洪通道,240m;楼顶防水处理,面积约642 m2;散水拆除,面积约120 m2;新做散水,面积约120 m2。
(2)项目内容
序号
工 程 名 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地点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524台2020年安全播出突出隐患整治及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技术要求
(1)设施设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新建火警及治安监控系统1套,包括高清变焦云台摄像机4台、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1台、显示器1台、电源线500 m、光纤500 m、光纤收发器1对、交换机1台及其它附属设施等;新建地下消防池,2座、各50 m3;供水管道铺设,PPR、400m、φ62.5px;新增汽油发动机式移动消防泵,1台、13HP;消防水带,140 m;消防龙头,4只、铝制;HFC-227ea/FM200灭火器,10套、规格10KG、顶挂式;CO2灭火器,4套、规格24KG、手推式;稳压电源,1台、规格100KVA;排水沟清淤、砖砌修复、新做预制盖板,765m;滑坡区域清理、疏通防洪通道,240m;楼顶防水处理,面积约642 m2;散水拆除,面积约120 m2;新做散水,面积约120 m2。
(2)厨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地砖拆除,面积约90 m2;墙砖拆除,面积约60 m2;吊顶拆除,面积约90 m2;窗户拆除,面积约15 m2;墙面乳胶漆刮除,面积约100 m2;混凝土瓷砖橱柜拆除,面积约10 m;地砖铺设,面积约90 m2;墙砖铺设,面积约86 m2;墙面粉刷乳胶漆,面积约75 m2;新砌窗台,面积约0.6 m3;吊顶更换,面积约90m2;断桥铝合金门窗更换,含3个门和5个窗,门窗总面积15 m2;金属纱窗更换,面积约14m2;成品标准橱柜更换,长度约20m;成品标准吊柜更换,长度约20m;空调更换,大3P柜机1台;冰箱更换,双开门600L 1台;抽油烟机更换,1台;天然气灶具更换,1台;热水器更换,1台;消毒柜更换,1台;餐厅桌椅更换,3套;75mm开孔LED筒灯,1套;五孔(2+3)暗插座,1套;电气配线BV-2.5mm2,1套;电气配管 PVC20,1套;厨房灯具,2套。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40天
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5%,合同签订前支付
8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员工要求、项目需要等现场情况要求增加功能或设备设施,合同价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所有材料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且为全新货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检。
2.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行业内前三)、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2.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人员要求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人员不少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劳务管理人员、计划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押证施工,合同期间内更换人员或离岗超过三天,属重大违约。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本项提供承诺函)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合同期间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5、*技术负责人(合同期间内,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6、施工要求
6.1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必需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6.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7、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相关安全施工规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环保施工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施工。
7、服务要求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服务承诺。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沙坪镇火花村一社。
(三)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或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保险、设计评审费、验收费、代理费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8.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6包712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原楼顶面混凝土拆除、新做防水、打混凝土保护层、楼面做不锈钢栏杆、新建阳光房一间、卫星接收天线区整改。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须
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40 天。
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5%,合同签订前支付,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8
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40%,交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中标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所有材料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且为全新货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检。
2.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行业内前三)、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2.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人员要求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人员不少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劳务管理人员、计划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押证施工,合同期间内更换人员或离岗超过三天,属重大违约。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本项提供承诺函)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合同期间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5、*技术负责人(合同期间内,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押证施工,更换或超过3天不在岗均属于重大违约,可解除合同并按通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6、施工要求
6.1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必需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6.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7、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相关安全施工规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环保施工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施工。
7、服务要求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服务承诺。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蒲江县鹤山镇樱桃村五组玉子观712台台区
(三)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工程开工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40%,交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3)中标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在拆除楼顶原有废弃卫星接收天线,重新安装布局卫星接收天线时必须保障播出节目信号源不得中断,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广播电视行业相关安装调试资质许可证;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必须严格遵从上级主管部门和我台相关安全播出和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我台日常安全播出工作,不得泄露、外传我台相关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5.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保险、设计评审费、验收费、代理费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7.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8.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9.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七包518台厨房和卫生间改造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四川省广播电视局518台2020年安全播出突出隐患整治及设施设备改造项目,项目建设主要解决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职工上班食堂改造和值班宿舍厕所改造等。
2、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项目设计。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工
4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8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中标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抚琴路100号(四川省广播电视局518台内)。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若施工中有相应变更,合同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等的一切费用。(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需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对设计图自审,进行现场复核和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以保证工程质量。
4、施工人员的配备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施工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告知采购人。新更换人员应同原项目负责人同等资历。
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组织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技术用房的修建和改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抚琴路100号
(三)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中标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在拆除楼顶原有废弃卫星接收天线,重新安装布局卫星接收天线时必须保障播出节目信号源不得中断,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广播电视行业相关安装调试资质许可证;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必须严格遵从上级主管部门和我台相关安全播出和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我台日常安全播出工作,不得泄露、外传我台相关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5.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保险、设计评审费、验收费、代理费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7.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8.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9.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本项目施工过程,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及规范施工,拆除,期间任何安全事故及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单独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施工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工人工资发放依据。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采购方有权使用未支付工程款前期垫付,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单独提供承诺函】
第八包501台发电机房及油料库房改造
一、项目概述
发电房及油料库房改造
(1)拆除原发电机房及油料库房,面积约100m2.
(2)移除原柴油发电机组,待施工完毕并移回新建发电机房。
(3)新建发电机房及油料库房:新建发电机房及油料库房建筑面积约100m2(采用全框架混凝土结构,含内外装饰装修)投标单位根据平面图自行测算报价。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工期
60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不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8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中标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施工地点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估计项目难度,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施工所有支出的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员工要求、项目需要等现场情况要求增加功能或设备设施,合同价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施工质量要求
1、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2、材料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需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对设计图自审,进行现场复核和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以保证工程质量。
4、施工人员的配备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施工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告知采购人。新更换人员应同原项目负责人同等资历。
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组织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技术用房的修建和改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五、施工管理
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建设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范围、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对等内容。
2.技术实施方案(提供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各环节实施时间、技术重难点分析、关键点与采购人的衔接、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及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阐述)。
3.项目管理(包含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雷音铺肖家梁
(三)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履约合格后无息退还。
(2)预付款:合同签定并进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40%作为预付款。
(3)工程尾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递交完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并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尾款。
(4)中标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支付进行支付结算。
(四)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在拆除楼顶原有废弃卫星接收天线,重新安装布局卫星接收天线时必须保障播出节目信号源不得中断,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广播电视行业相关安装调试资质许可证;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必须严格遵从上级主管部门和我台相关安全播出和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我台日常安全播出工作,不得泄露、外传我台相关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5.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项目转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保险、设计评审费、验收费、代理费等各项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应预见的所有费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7.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8.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9.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申请人邀请
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每包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8家申请人进入磋商(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8家但≥3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
七、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申请人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包: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活动。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申请人为“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被曝光申请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于报名阶段、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为“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曝光台被曝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0年 9月1日到2020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齐全报名资料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scsdxmgl@163.com);邮件主题须为(报名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全称),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余女士,联系电话028-87636322)完成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我司工作人员邮箱收到报名资料审核后通过并邮件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网络报名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9 月8日09:30至2020年 9 月 8 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 月8 日1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9 月8 日10:00(北京时间)在资格预审地点开启。
十三、资格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金府SOHO29楼2930
十四、申请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府路支行
账 号:440224351910007742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 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编: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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