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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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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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NY202306031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邢志浩(主任评委)、王桂珍、陈杰丽、张进强、皇甫全林(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服务费
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83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阳市工农路3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榆林北路绿地中心南塔45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 363 号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35531
2023年8月 7日
1、采购项目编号:HNNY202306031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包预算金额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内容及要求”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
三、中标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元) | 服务期 | 质量 |
HNNY202306031-1 |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保 | 深圳镭沃智慧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大新路88号马家龙63-64栋64栋401(410) | 91440300MA5FKW9R4X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二年 | 合格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邢志浩(主任评委)、王桂珍、陈杰丽、张进强、皇甫全林(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服务费
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83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阳市工农路3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榆林北路绿地中心南塔45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 363 号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35531
2023年8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