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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DL01、DL02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2024-012)
1.招标条件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成绵高速扩容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成都市境内,是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纵八线“北京至昆明”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首都放射线G5的重要路段。路线起于绵阳市,经罗江区、中江县止于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全长约124km,其中新建段长114.972km,利用绵阳南环线“四改八”段长9.47km。全线设计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本项目机电工程项目第二批次所需各型电缆约125845米,供货周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
乐西高速是中国四川省乐山市境内高速公路,起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顺接仁沐新高速公路马边支线,经过凉山州雷波县、美姑县,止于昭觉县南侧,与规划的西昌至昭通高速公路相接。本项目机电工程项目第二批次所需各型电缆约6748713米,供货周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2.2项目所在地区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成都市。
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四川省乐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
2.3招标范围、物资用量、供货周期
本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划设2个包件,分别为DL01、DL02包件,包件设置如下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标段
数量(米)
供货周期
DL01
电缆各型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工程项目第二批次电缆
125845
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
DL02
电缆各型
乐西高速机电工程项目第二批次电缆
6748713
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合计
6874558
 

 
3.投标人资格要求(DL01、DL02包件)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与钢材生产企业或钢材生产企业的控股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销售平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2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原色扫描复印件)。投标电力电缆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
3.3 财务能力:电力电缆投标人为电力电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40000万元(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实缴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5 供货业绩:
3.5.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80000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3.5.2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1年至2023年内的招标物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电缆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6 履约信用要求:
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已履约完成项目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资料);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上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3.7.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8.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8.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8.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8.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3.8.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8.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3.8.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4 年 5月 1日 00时 00 分至 2024年 5月9日 17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费用为:
DL01包件:2000元;
DL02包件:3000元。
已缴费用不予退费。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以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月 10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 年 5月 10日 9时 00 分至2024 年5月 10日 9时 30 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5月 10日 9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
DL01包件: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DL02包件: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 年 5月 9日 17时 00 分前用单位名称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8. 履约保证金
8.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且正确缴纳履约保证金。
8.3 缴纳方式
8.3.1本项目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DL01包件: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DL02包件: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48010400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蜀道集采成绵高速、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DL0X包件履约保证金”。
8.3.2履约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 、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10. 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10.2 包件划分:本次采购项目为2个包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10.3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釆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4 评审地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10.5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经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0.6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平台首页技术支持。
10.7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0.8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0.9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10.10 监督
监督部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28-85151406。
11. 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若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存在“投标物资报价表”填报项,且“投标物资报价信息”内的“综合到场单价”无法直接填报,而被拆分为“网价”、“出厂固定费用”、“运输费”、“税率”时,本项目投标人在填写时可将单项“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填写在“网价”、“出厂固定费用”任一一栏,并填写“税率”,使“投标物资报价表”内自动汇总的单项“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与投标文件内保持一致即可。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SDJCGS1228@163.com
13.温馨提示
(1)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由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5228046、028-86668210;
(3)开票
①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费发票请联系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
②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办理。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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