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雪亮工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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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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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雪亮工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ZCB[2024]13-10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雪亮工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7日内内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日11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日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安装过程中将线路、终端做好相应标识;免费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采购方要求接入到相关设备中,调试后的视频监控相兼容、画面清晰、不卡顿。
5、项目施工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6、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7、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所产生的杂物和垃圾,不得随意丢弃至院区内。
8、项目实施前供应商需与采购方确认开工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
9、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39095.00元)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3月25日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雪亮工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ZCB[2024]13-10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雪亮工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雪亮工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项 | 1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8。 |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7日内内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宿舍楼。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日11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日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安装过程中将线路、终端做好相应标识;免费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采购方要求接入到相关设备中,调试后的视频监控相兼容、画面清晰、不卡顿。
5、项目施工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6、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7、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所产生的杂物和垃圾,不得随意丢弃至院区内。
8、项目实施前供应商需与采购方确认开工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
9、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39095.00元)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