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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邗江区念香苑幼儿园2023-2024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ZSJGYEY-20230701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6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邗江区念香苑幼儿园2023-2024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可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扬州市翠岗路48号)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38 月1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GYEY-20230701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邗江区念香苑幼儿园2023-2024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以每日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上的“均价”为“基准价。”


各投标单位报价为: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


采购需求:


包别


采购分类


备注


A包


生鲜(含猪、牛、鸡、鸭、速冻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2%)


扬州市邗江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邗江区念香苑幼儿园合计约350人


粮油类、调料及干货类一般每月月初送货一次,其他类别要求每天上午7:30之前送达。


本项目一共有A、B、C、D四个包,每个包产生一个中标人,投标人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开标顺序按照A、B、C、D的顺序。


注:供应商可选择单项或多项投标(多项投标时,投标文件需分别制作并按要求分别封装,同时需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上标明所投包号)。


B包


蔬果类(鸡蛋、豆制品)(蔬菜让利幅度不小于20%,鸡蛋豆制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水果类让利幅度不小于20%)


C包


粮油及干货(让利幅度不小于10%)


D包


水产类(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开始送货服务起壹年(两学期,学生上学期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食材按实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725日 至 202381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方式: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扬州市翠岗路48号)购买。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1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2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8 月18 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 月1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8 月1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本项目自行勘察现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现场考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一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和加工制作能力并负责打分,具体时间在开标前统一安排并通知各投标人(具体考察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直属机关幼儿园


地 址:邗江区文昌西路贾庄南巷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名 称:邗江区念香苑幼儿园


地 址:邗江区念香苑小区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WHJT-20220701号项目。


2.2.1 满足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每包300元/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各包中标人平摊评委费(按实结算)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


4.4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实结算)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


17.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1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1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7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0.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


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 诚实信用


30.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8.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0.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8.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需递交壹万元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不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保证金


6.1中标人需递交壹万元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合同履行结束后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提供。


7.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服务期


8.1 自合同签订起 年 。


9、货款支付


9.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三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交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① 乙方签章的送货清单;


② 第一次结算时提供合同副本;


③ 由甲方签章,并有验货人员签字的验收单;


9.3 支付方式


①当月货款次月15日前结算。


②货款支付方式以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由甲方通知为准)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标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 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交付和验收


12.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2年 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2.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2.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3、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供货时间:按校方学生中餐生产需要,在指定时间内送达。


13.3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4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14、违约责任


14.1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4.2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3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4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10 %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争议解决


16.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6.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6.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7、合同其它


17.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7.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后生效。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


包别


采购分类


备注


A包


生鲜(含猪、牛、鸡、鸭、速冻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2%)


扬州市邗江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邗江区念香苑幼儿园合计约350人


粮油类、调料及干货类一般每月月初送货一次,其他类别要求每天上午7:30之前送达。


本项目一共有A、B、C、D四个包,每个包产生一个中标人,投标人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开标顺序按照A、B、C、D的顺序。


注:供应商可选择单项或多项投标(多项投标时,投标文件需分别制作并按要求分别封装,同时需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上标明所投包号)。


B包


蔬果类(鸡蛋、豆制品)(蔬菜让利幅度不小于20%,鸡蛋豆制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水果类让利幅度不小于20%)


C包


粮油及干货(让利幅度不小于10%)


D包


水产类(让利幅度不小于10%)


以每日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上的“均价”为“基准价。”


各投标单位报价为: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开始送货服务起壹年(两学期,学生上学期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食材按实结算。


二、报价说明事项


1、合同部分条款


1.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数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否则,视其违约,此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招标方视此违约情况,分别处理:时间或地点违约,扣其百分之二十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数量违约,对不足数量,扣其不足部分价款的两倍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


1.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供货或中途退出供货,采购人扣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


1.3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业机构对中标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如果抽检合格,采购人承担抽检费用;如果抽检不合格,中标人除承担抽检费用外,中标人还要承担行政单位处罚及采购人每次2000元的处罚.


1.4对于按规定程序产生的开标结果,招标工作小组不向任何未中标单位解释原因。


1.5投标书不予退还。


1.6所有货款结算时中标人必须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1.7签订合同前中标方须向采购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


1.8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所报的让利幅度进行结算,如中标单位不执行,可取消供货资格。


1.9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劳务、运输、利润、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所有费用(包括上述费用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付款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其他说明


(一)主要食品质量要求


1.肉(含猪、牛)质量标准:使用生鲜肉品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GB/T 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等国家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糜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供货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水产品质量要求:


2.1活鱼类:必须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2冻鱼类:必须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T 18109-2011《冻鱼》。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3其他:其他水产品符合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等相关国家标准。


3.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4.禽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标准,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5.速冻面米制品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为有效保质期内产品,必须符合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标准。


6.蔬菜质量要求: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7.豆制品质量要求:原料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8.水果质量要求:须为非转基因产品,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新鲜,对水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9.调味品(食盐除外)质量要求:酱油符合GB 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


10.南北干货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分包装的产品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并规定要求加贴产品信息标签。


11.食用油质量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


12.面粉质量要求:


12.1外包装完好,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12.2须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


13.米面制品质量要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件。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二)供货服务要求


1.每天送货,具体根据各学校的需求。


2.投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每次的供货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各所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投标人向各学校食堂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投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3.投标人严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每次供货均需提供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全程冷链运输供货用于本分包服务。


6.投标人所投入的所有送货货车消毒记录(主要包含消毒人员、是否消毒、消毒时间等)。要求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车辆彻底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三)供货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分包服务要求。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四)入围供应商接入“阳光食堂”信息平台服务要求


入围供应商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后需提供“阳光食堂”信息平台所需单据资料、协助学校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五)其他


1、采购人需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或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通知起,无条件在半小时内(包含半小时)把调整后的食材送达学校(提供承诺函和相关路线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邗江区学校、幼儿园的食材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A包生鲜(含猪、牛、鸡、鸭、速冻品)


项目


内 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所投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4分)(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荣誉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1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肉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8


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


1.投标单位面积≥500平方米(5分),100平方米≤投标单位面积<500平方米(4分),投标单位面积<100平方米(3分),没有不得分。(如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冷库面积 ≥200平方米(5分),100平方米≤冷库面积<200平方米(4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3分),没有冷库不得分。(如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配备食品专用冷链运输车辆≥2辆(6分),1辆(3分),没有不得分;其他配套运输车辆≥2辆(2分),1辆(1分);没有不得分。(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提供车辆所属证明材料、行驶证,所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相关的操作配套设施及人员。加工经营场所内需配备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仓储区、肉类分割区、筐箱清洗消毒区、办公区等(4分)、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2分)、拥有加工设备(2分)、员工合同(2分)、员工保险(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有专业的财务人员(2分)。(会计资格证或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与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0


业绩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提供发票留存联)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额≥1500万元的得8分,1000万元≤年销售额<1500万元的得6分,500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的得4分,年销售额<500万元的得2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与学校食堂食材签订肉类的供货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3


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9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3分。


9


价格


肉类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30





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B包蔬果类(鸡蛋、豆制品)


项目


内 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5分)(区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采购或政府赠予证明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8


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


1.投标单位自有生产基地规模≥200亩(5分),100亩≤自有生产基地规模<200亩(3分),50亩≤自有生产基地规模<100亩(2分)。(提供与镇或村等主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配送仓储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5分),1000平方米≤配送仓储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3分) ,500平方米≤配送仓储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2分)。(自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提供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冷库面积≥400平方米(5分),200平方米≤冷库面积<400平方米(2分),50平方米≤冷库面积<100平方米(1分)。(自建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租赁提供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配备送货运车辆≥5辆(5分);2辆≤投标单位配备送货运车辆<5辆(3分)。(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提供车辆所属证明材料、行驶证,所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具有相关的操作配套设施及人员。分拣场地(3分)、加工设备(3分)、员工合同(2分)、员工保险(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与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0


业绩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提供发票留存联)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额≥2000万元的得8分,1000万元≤年销售额<2000万元的得6分,年销售额<1000万元的得4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2022年度与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协议(蔬菜类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3


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9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3分。


9


价格


蔬菜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30





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C粮油及干货


项目


内 容


分值


企业规模


专业能力


1.投标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5分)(区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 (提供荣誉表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提供具有投标单位抬头的检测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粮食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2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食用油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2年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8


现场考察





1.投标单位配送仓储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10分),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7分),500平方米以下(4分)。(自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提供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仓储环境5分。投标单位仓储应整洁干燥、地面平整、防止虫害侵入和藏匿,顶棚、墙壁、门窗和地面应当采用无毒、无味、防渗透、防霉变、不易破损脱落的材料。


3.投标单位具有自有配备送货车辆5辆及以上的得5分。(5分)(车辆行驶证名称需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低于10分,不得参加此类项目投标。


20


业绩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会计师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得3分,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2022年度与学校签订食堂供货协议(粮油协议,其他食材类不得分)或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每提供1份协议或对应发票得1分,满分为10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与上述提供业绩相对应的服务质量评价优秀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需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有一个得0.5分,最多不超过5分,无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0


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2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9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6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3分。


12


价格


粮油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30





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D包水产类


项目


内 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所投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4分)(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荣誉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1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肉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8


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


1.投标单位面积≥500平方米(5分),100平方米≤投标单位面积<500平方米(4分),投标单位面积<100平方米(3分),没有不得分。(如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冷库面积 ≥200平方米(5分),100平方米≤冷库面积<200平方米(4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3分),没有冷库不得分。(如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配备食品专用冷链运输车辆≥2辆(6分),1辆(3分),没有不得分;其他配套运输车辆≥2辆(2分),1辆(1分);没有不得分。(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提供车辆所属证明材料、行驶证,所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相关的操作配套设施及人员。加工经营场所内需配备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仓储区、肉类分割区、筐箱清洗消毒区、办公区等(4分)、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2分)、拥有加工设备(2分)、员工合同(2分)、员工保险(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有专业的财务人员(2分)。(会计资格证或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与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0


业绩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提供发票留存联)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额≥1500万元的得8分,1000万元≤年销售额<1500万元的得6分,500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的得4分,年销售额<500万元的得2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与学校食堂食材签订肉类的供货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3


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9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3分。


9


价格


肉类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30








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五、供货一览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

















































































































投标函


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采购人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名称


投标总报价(让利幅度%)





大写:


小写:





日期: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原因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货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货物名称


产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服务地点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天内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服务人员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专业


其他


































































































































































































投标人:(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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