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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XCQ[CS]2024010(1)
项目名称: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服务年限)

最高限价(折扣率)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允许进口

1

1-1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2年(1+1模式)

100%

批发业

10000元

/

 
 
注:1、供应商应以包括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服务、人员工资(含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奖金、绩效、出差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电话费、保险、安全文明费等)、验收、售后、保险、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该服务可能涉及的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完成该项目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凡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供应商报价中,后续采购人及采购相关单位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供应商报价按百分比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最终结算价格=基准价*实际采购发生数量*成交人折扣率。
(1)基准价来源:
①食材价格以宁德市沃尔玛超市、宁德市新华都超市、宁德市大润发超市的均价作为基准价,若各大超市门店内无该种食材,成交人应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仍决定购买的,价格按照最近的超市内同种商品正常销售的报价格(按照同等计价规则计算,不含活动价、促销价、打折价等成交价)作为基准价。
②成交人须每个月对参考价进行2次统计和整理,统计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如遇重大节日应顺延);成交人在每月10日对上述超市当日商品价格进行统计,为该月11日至25日的商品的基准价;在每月25日对上述超市当日商品货架价格进行统计,为该月26日至下个月10日的商品的基准价;成交人应在每月10日和25日上午整理出上述超市相关商品价格,并提交定价单给采购人。定价单中每项食品必须包含重量。采购人可在当日随机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记为一次不合格记录。特价、促销价不作为定价依据。
(2)实际采购发生数量:按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
(3)本项目预计用餐人数为80人,每人550元/月餐补。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发生数准。成交人的成交折扣率(即磋商成交价)将作为本项目结算时的统一结算折扣率。
4、采购合同采取1+1模式,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第一年度服务情况及考核情况,考核方案根据采购合同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若获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并且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服务年限:2年(1+1模式)
简要服务要求:采购人提前一日将次日所需的食品采购计划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必须在每日8:30 点前依据采购人需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交货,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应在收到采购人下单起2小时内告知采购人,经许可后方可调整。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采购合同采取1+1模式,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第一年度服务情况及考核情况,考核方案根据采购合同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若获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并且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未提供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从事餐饮服务或配送贸易的公司,须具备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则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相关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电话联系)。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www.ndcqjy.com
邮箱:1740499643@qq.com  
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4号金禾大厦第1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2024043004550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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