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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卷烟配套烟叶醇化加工及仓储设施项目(二期)仓储作业车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卷烟配套烟叶醇化加工及仓储设施项目
(二期)仓储作业车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0-2340NH071556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1]7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卷烟配套烟叶醇化加工及仓储设施项目(二期)仓储作业车辆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2 个包,允许多投多中。采购清单如下:
标包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元)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2.0T电动叉车
1

212389.38
240000
1家
1.2T电动堆垛车
30

106194.69
120000
1.5T电动托盘搬运
18

28318.58
32000
2.0T手动托盘搬运车
6

3539.82
4000
2
智能无人洗地机
2

207964.6
235000
1家

1.3交货地点: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合同期限三年。采购人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供应商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调整采购数量。本采购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以“实际订单数量×单价”来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订单下达后60日内向招标人交付所有货物。
1.6质保期:整机质保一年,电池质保三年(本项目质保期以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能分包或转包。
2.3特殊资格要求:
2.3.1标包一:投标人应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和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若为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3.2标包二:投标人应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 1 日 9 时至 2023年 12 月 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现场获取: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2线上获取: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一次性扫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应写明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1 日 9 时30分。
6.3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邮编:430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beiguozhaotz@163.com                   
 
招标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办事处塔西路428号乐道物流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公告附件: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卷烟配套烟叶醇化加工及仓储设施项目(二期)仓储作业车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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