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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河北陈水源地规范化设计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河北陈水源地规范化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阜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通榆河北陈水源地规范化设计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水量保证、水质安全、组织管理、监测预警4大类29项指标,包括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专项整治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防护及隔离围栏增补(修复)、标志牌设置,合并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内容等;本次设计服务项目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工程的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档;
2.4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通榆河北陈水源地规范化设计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水量保证、水质安全、组织管理、监测预警4大类29项指标,包括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专项整治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防护及隔离围栏增补(修复)、标志牌设置,合并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内容等;具体包括苗圃河河口处(取水口下游400米处),违建粮食码头的拆除和河口处岸坡修复;(取水口对岸立新村境内)通榆河右岸堤脚处有两处墓葬区及散葬墓穴,有土坟约250~300座。需进行土坟迁移,场地植绿;通榆河取水口上下游苗圃河、高产河、红旗河、大车沟、大寨河等10条河道的打坝排水、疏浚、清理河道水草等;204国道及329省道水源地保护警示牌、宣传牌,水源地保护区马路圩河口处水上警示牌更新,新建水源地保护区界牌、宣传牌;329省道大桥两侧雨水收集管道更换;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保护围栏更换及草皮种植;通榆河两侧的乔木补种;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新增监控装置;购买安装水源厂高猛酸盐及粉末活性炭应急投放装置;购买自动化清理打捞水草保洁船等。本次设计服务项目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服务项目;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9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 30到11: 30,下午14:
30到18: 00,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921836087(微信号同手机号)。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批复概算的勘测设计费 * 98%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图提交后支付至相应合同额的7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相应合同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相应余款 (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得分高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城大街72号  
            地   
址: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8921836087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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