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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主城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雨污分流改造前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B3206820342000798项目名称如皋市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B3206820342000798001001标段名称如皋市主城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雨污分流改造前期服务项目
工程类型设计

如皋市主城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雨污分流改造前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主城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雨污分流改造前期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主城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雨污分流改造前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主城区
2.1.2建设规模:对如皋市主城区如泰河以南、育贤路以北、育贤路以北、外城河以东、茅雉河以西约 1.45 平方公里范围达标区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排查、清淤和管道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和排查情况,对排水情况及管网进行综合评估,提出片区内的雨污分流实施方案(含破损管网修复、空白管网补建、雨污混接点改造、阳台车库污水改造、小散乱整治等)。根据实施方案对达标区进行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预计管网排查约120km,CCTV检测、疏通、清淤、抽水(管径300以上)约40km;QV检测、疏通、清淤、抽水(管径300及以下)约55km,雨污混接改造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前期服务费约3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2024年2月完成管网排查检测、清淤、实施方案的编制,落实需设计项目范围;2024年3月完成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2024年3月底前会商论证,形成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要求:合格。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对如皋市主城区如泰河以南、育贤路以北、外城河以东、茅稚河以西约1.45平方公里范围达标区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排查、清淤、清洗和管道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和排查情况,对排水情况及管网进行综合评估,提出片区内的雨污分流实施方案(含破损管网修复、空白管网补建、雨污混接点改造、阳台车库污水改造、小散乱整治等)。根据实施方案对达标区进行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须完成管网排查、清淤、管道检测、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期间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在得到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测绘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1月29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1月30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2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宁海路408号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
1幢商务区1号(北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1月05日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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