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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JZB-2024-11
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各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自行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竞争性磋商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报价的需求,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16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28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与科技二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泰华金贸国际6号楼9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华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6日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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