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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20230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1人)”的评分依据第1点修改为:
拟安排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相关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2023年5月的社保材料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以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日期为准)及以后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不符合要求,社保补缴的不符合要求,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项目经理除外)情况”的评分依据第1点修改为:
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2023年5月的社保材料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以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日期为准)及以后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不符合要求,社保补缴的不符合要求,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投标人自有车辆设备情况”的评分准则修改为: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自有的环卫作业车辆设备情况:
1.若投标人自有已备案总质量≥18吨粤B车牌纯电动多功能洗扫车,每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2.若投标人自有已备案总质量≥18吨粤B车牌纯电动高压清洗车,每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2分。
3.若投标人自有总质量≥18吨粤B车牌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要求道路污染清除车高压水最大压力≥22Mpa,否则不符合要求),每台得18分,本小项最高得18分。
4.若投标人自有已备案总质量≥7吨粤B车牌纯电动前端垃圾清运类车(密闭式桶装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中的一种或两种),每台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5.若投标人自有总质量≥18吨粤B车牌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每台得7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6.若投标人自有无人驾驶类小型环卫机械设备(仅计算扫路机、清洗机、垃圾转运机)2台,得5分。非无人驾驶类小型环卫机械设备(仅计算扫路机、清洗机、洗地机、垃圾转运机)2台,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车辆在深圳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环卫智慧化监管平台的备案截图【道路污染清除车和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无需备案】,且备案平台显示的车辆所属企业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车辆及小型环卫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所有权必须属于投标人。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置发票扫描件,自有小型环卫机械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所有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
3.投标人拥有的纯电动环卫车均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环卫车,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自有设备相关情况承诺函”。
4.车辆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需至少提供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还需要提供证明属于纯电动车辆的文件,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等能够证明即可,证明材料不作统一要求。
5.投标人应制作《自有环卫车辆设备汇总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投标人自有车辆设备情况”),并按照表中编号逐台顺序提供相关资料。其中证明车辆类型符合对应评分要求的,应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证“车辆类别”,或者提供对应品牌型号车辆的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关键页以证明车辆功能符合要求,说明书描述的车辆品牌型号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中登记的品牌型号一致,同品牌同型号的车辆提供一份说明书关键页即可。(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同步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请以最新澄清文件和附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商会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联系方式:0755-8821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202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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