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8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80分 工程业绩:2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80分) | 投标报价评审(80分) | 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注:(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 27146477.83 元。 (3)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
2 | 施工组织设计(18 分)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
3、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10-20页);4分 |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3分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3分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4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
8、BIM信息技术的使用;1分 |
注: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①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②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除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第2条平面布置图”以外,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图案。 ③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文本,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80页,每超1页扣0.01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3 | 工程业绩(2 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厂房等)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11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厂房等)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 分。 |
| 注: (1)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4)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