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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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JHXHH2023-0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址:精河县税务局
2.3 服务内容:对精河县税务局的后勤工作以及办公区的
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2.4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78万元
2.5 服务期限:2024年01月至2024年12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服务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9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需具备与采购需求相符合的相关经营范围,本项目不对资质做出特定要求(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4)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2日到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锦福小区23#5号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6.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共交易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1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共交易大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代理机构:精河县恒环项目
精河县税务局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锦福小区23#5号
邮 编:833300 邮 编:8333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8099094243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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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