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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灞桥区立新渠灌区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灞桥区立新渠灌区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2024028
项目名称:灞桥区立新渠灌区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013.2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总施工工期30天,并于今年汛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区立新渠灌区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区立新渠灌区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①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④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雄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立新渠水毁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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