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施工1标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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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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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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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采购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4-25 10:15
报价截止时间:2024-04-27 17:30
招标方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方联系电话:17370996066 | 招标方邮箱: | 监督方联系人:李本忠 |
监督方联系电话:13166466662 | 监督方邮箱: | 保证金:0元 |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按月计量结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支付条件:结合业主资金支付比例情况,如甲方已收到建设单位付款,甲方于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结合业主进度款批复向乙方支付60%,经业主、监理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签订《封账协议》且业主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到账后支付至结算价款85%,甲方承包的整体工程竣工并经审计完成后且业主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到账后支付至结算价款95%。剩余价款的5%。在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约定的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310000566528939E 其他要求: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以上所有款项,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6个月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乙方贴息,银行电子承兑汇票由甲方主管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开具)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银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执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分期分批交货 收货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货人联系方式:17370996066 | 其他说明事项:挖掘机(代跑头)按工作量租赁,预估单价100元/根,数量300根 |
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1 | 2301059303153016 | 液压打桩机租赁 | 18t | 17731 | 米 | 华东区-浙江省-嘉兴市-市辖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溪东路1820号 | ||
2 | 2000016243535001 | 履带挖掘机(带破碎锤)租赁 | 1.1立方米 | 300 | 小时 | 300根 | 华东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省嘉兴市 南湖区南溪东路1820号 |
该询价流程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询价专栏完成报价,报价单位如果没有完成注册请先完成平台注册再按要求进行报价并查阅询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