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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健中心1楼大厅修缮及CT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珠海保健中心1楼大厅修缮及CT机房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3日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1GC235
项目名称:珠海保健中心1楼大厅修缮及CT机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394,514.73)元,其中含预备费(¥66,405.46)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94,514.7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保健中心1楼大厅修缮及CT机房改造项目
2、标的主要内容:珠海保健中心1楼大厅修缮及CT机房改造项目,包括拆除工程;新建墙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天花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强电照明;弱电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CT机房防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书、代理机构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的开工指令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前三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56-8164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邮编:519075 联系方式:0756-2255677、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话:0756-2255677、2550023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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