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0]盛家厍城市 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91862000127 项目名称 盛家厍城市 更新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091862000127005001 标段名称 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地块四)EPC工程总承包
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地块四)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标段编号:E3205091862000127005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3】3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盛家厍城市更新项目(地块四)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古城区南侧。北起流虹路,南至笠泽路,东临花园路,西至中山南路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1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30米,最大单跨8.4米,最高层数8层;桥梁宽约9.6m,长约13m;地块道路约3000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35000万元2.1.4总期限要求:1075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 年10月1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7 年6月19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如下:(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配合各专项许可审批的设计服务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相关服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基坑设计、室外工程(包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驳岸等)、车行桥一座,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按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幕墙、公区装修、标识导视、BIM设计、泛光、智能化,不含供配电、地勘、厨房设计、交评、各类检测、声学等专项设计。负责以下相关评审工作:消防保障方案、人防平战转预案、洪评等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2)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3)施工范围:该工程任务书内所有施工工程,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完整竣工档案,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负责。(4)服务范围:①负责设计、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备案)工作,声像档案归档,各类施工图审查。②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并负责各项专家会议。③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负责做好以下工作(发包人给与配合):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检测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竣工后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④负责项目前期进场前准备工作。2.3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2.4 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各类审查。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R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类似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方提供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中的牵头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本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R3.3.2自2022年4 月30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R3.3.3自2023年4 月 30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R3.3.4自2024年  1 月30 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R3.3.6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5)投标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格式),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家;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10)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11)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12)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 10 日17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5 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吴江区夏蓉街1299号东太湖大厦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邮编:215200                          邮编:215200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倪卫林、夏舜禹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024年 4 月30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