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木兰溪沿岸华林园区防洪排涝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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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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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木兰溪沿岸华林园区防洪排涝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洪耀工程管理服务(莆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项目规模:施工中标价5599083元;
招标范围:城厢区木兰溪沿岸华林园区防洪排涝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和结算审计结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且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15〕201号、福建省水利厅闽水建管〔2015〕75号文件要求,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5月17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6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政综[2020]47号)文件执行。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电话:059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洪耀工程管理服务(莆田)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邮编:351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木兰溪沿岸华林园区防洪排涝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洪耀工程管理服务(莆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项目规模:施工中标价5599083元;
招标范围:城厢区木兰溪沿岸华林园区防洪排涝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和结算审计结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且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15〕201号、福建省水利厅闽水建管〔2015〕75号文件要求,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5月17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6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政综[2020]47号)文件执行。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电话:059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洪耀工程管理服务(莆田)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邮编:351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