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东(晋鲁豫)物资供应中心钢筋、粉煤灰、沥青招标采购招标公告(G110000008119049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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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ZTEJWZ-202371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90490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东(晋鲁豫)物资供应中心钢筋、粉煤灰、沥青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东物资供应中心钢筋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WZ-202371)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9月8日10:00起至2023年9月14日10:00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9月20日10: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5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 联 系 人: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723019744 区域联系人:王聪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常孟阳18838199370;严显钰 13281015038 邮 箱:5768633311@163.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3年9月5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三)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四)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五)
附件三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一)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 ZTEJWZ-202371包件号:GJ-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本月20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为账期起始月,次月为账期第1个月,第1个月20日前支付75%,第2个月20日前支付20%,第6个月20日前支付5%质保金。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铁E信、云信、航信等)。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负责指定贴现平台,贴息时间为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日至票据到期日。贴息费由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发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需求明细表(二)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WZ-202371包件号:GJ-0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本月20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为账期起始月,次月为账期第1个月,第2个月20日前支付75%,第3个月20日前支付20%,第6个月20日前支付 5%质保金。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铁E信、云信、航信等)。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负责指定贴现平台,贴息时间为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日至票据到期日。贴息费由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发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需求明细表(三)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 ZTEJWZ-202371包件号:GJ-03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期,本月20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为账期起始月,次月为账期第1个月,第2个月20日前支付75%,第3个月20日前支付20%,第6个月20日前支付 5%质保金。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建行 E 信通、中铁 E 信、云信、航信等)、信用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 产品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负责指定贴现平台,贴息时间为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日至票据到期日。贴息费由 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发票。 5、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四)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WZ-202371包件号:FMH-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为一个供应期,当月15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为账期起始月,次月为账期第1个月,第2个月20日前支付75%,第3个月20日前支付20%,第6个月20日前支付 5%质保金。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铁E信、云信、航信等)。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负责指定贴现平台,贴息时间为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日至票据到期日。贴息费由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发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需求明细表(五)
附件六 一、钢材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22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 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2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条按实际重量过磅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圆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 1499.1-201Ⅶ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499.1-2017的规定。 (5)盘条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计重交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RB400/HRB500;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其中,桥涵用HRB400钢筋的化学成分应小于或等于0.5%。(咨询工程部查询图纸)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 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按实际重量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499.2-2018的规定。 (5)盘螺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计重交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盘条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粉煤灰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除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外,还必须满足《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映技术条件》(TB/T3054-2002)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 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为准。 表1-1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
注:1.当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为严重冻融破坏环境时,宜采用烧失量不大于3.0%的粉煤灰。 2.当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排出的粉煤灰时,应检测半水亚硫酸钙含量。 3.“*”碱含量值用于计算混凝土的总碱含量。 (二)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供方应对粉煤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出厂检验项目、分类、等级。具体执行(TB10424-2018)(TB/T3275-2018)(GB/T1596-2017)的相关规定。 2.进场验收 粉煤灰进场时,需方对其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的检查及抽样试验检验应符合下表要求。粉煤灰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上的检验项目必须包含(表1-2粉煤灰的检验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表1-2 粉煤灰的检验要求
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1%)的质量计算。取样方案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检验符合“表1-2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要求的为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在同一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凡低于“表1-2粉煤灰的性能指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三)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1.包装 粉煤灰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每袋净含量为25kg或40kg,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其他包装规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标志 散装粉煤灰应提供卡片,包括产品名称、分类、等级、净含量、批号、执行标准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 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注明与散装粉煤灰卡片相同的内容。 3.运输与贮存 粉煤灰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同时防止污染环境。 4、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沥青技术规格书 路面沥青混凝土所用沥青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70号。为提高上、中面层沥青混合料的使用性能,并积极贯彻交通部及省厅节能环保、绿色交通的要求,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及交通使用要求,同时结合省厅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运用“长寿命、高性能”路面建设与养护关键技术,以及交通运输部的节能减排政策∶积极推广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加强废旧材料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加快新型技术应用,积极改善交通生态环境,建议采用性能较好、抗车辙能力较强的节能环保型沥青改性剂,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SBS(I-D)的技术指标。改性沥青及基质沥青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如下表。制备改性沥青时,应采用适宜的生产条件和方法进行,通过实验确定改性剂用量和适宜的加工温度。其各项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表1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
表2聚合物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9-08 08:50:56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90490001001;G1100000081190490001002;G1100000081190490001003;G1100000081190490001004;G11000000811904900010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9-1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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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0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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