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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招商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额投资 ,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招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招商
2.2 项目编号:HNZL-CG2024-001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授权主体:美兰区人民政府
2.5 招标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6 试点项目概况
2.6.1 建设内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咸来村、美桐村、美良村、崇德村和大榕村等五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项目试点区域规模4484.94公顷,具体建设规模及范围以批复的《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准。实施内容包括试点项目的策划、投融资、招商、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建设内容含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导入项目。(农用地整理类项目的具体规模以最终省市验收、部级备案为准,非农用地整理类项目的具体规模以立项为准。)
2.6.2 运作模式:项目拟采取整体立项、分期实施、分期报验、分期交易的方式进行,在分期实施中优先开展农用地整理项目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子项目。本项目投资成本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青苗补偿及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费、可研、初步设计评审费、项目勘察费、水资源论证编制费、项目设计与概算编制费、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费、施工图审查费、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量复核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新增耕地认定费、竣工验收费、结算审核费、三年后期管护费、镇政府工作经费、业主管理费等)、不可预见费等。具体以概算批复为准。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6.3 合作协议:招标人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根据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
2.6.4 项目投资收入来源及分配方式
2.6.4.1 对于试点项目产出的指标,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琼府办函〔2020〕321号)、《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海美府办〔2023〕81号)、《关于确定海口市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回购模式的请示》(海资规耕保〔2021〕357号)等文件规定,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优先回购或调剂使用试点项目指标,若实施期间出台新的回购模式相关政策,以新规为准。试点项目新增耕地指标等所得收入由招标人与中标社会资本在美兰区开设共管账户进行管理,共管账户所有资金专款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
2.6.4.2 项目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收入作为社会资本投资及收益来源。中标社会资本按实际投资项目资成本获得合理收益。
2.6.4.3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试点项目区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用于试点项目区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自然资源部对试点工作奖补的计划指标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3.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截图);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缴交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交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3.5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美兰区内成立项目公司;
3.7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或融资意向文件。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 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投资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2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人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9.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3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发送①联合体协议书;②营业执照;③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到代理公司电子邮箱(dgr20200202@163.com)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4.3 其他要求:后期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3日17时30分内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美丽沙天汇湾T12B房登记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5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2月6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支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A栋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智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美丽沙天汇湾T12B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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