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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下廿里铺镇贺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下廿里铺镇贺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由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清政发改科技审批发〔2023〕1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国债及县财政资金;陕西鼎源鸿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涧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愿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YHT2024-ZB-023.1B1
2.项目名称:下廿里铺镇贺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新建高标准农田760.54亩。(推移土方13.30万m3,修筑田埂0.1661万m3,土地翻耕47.5899h㎡,增施生物有机肥14.28万kg。维修田间路3条,宽3.5m,长3941m,侧铺砖路面。外围扰动区坡面防护面积0.8491h㎡,点播紫花苜蓿0.8491h㎡,栽植紫穗槐67928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建设性质:新建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的建造师;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申请人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 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站截图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为准(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但以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附网页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以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19号)、《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补充的通知》(清政办发[2020]50号)、《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22]11号)及要求中竞争性磋商交易方式的有关规定,落实竞争性磋商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地点:清涧县钟山佳苑清泉酒店三楼
3.方式: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持回执单并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携带1份(a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复印件(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b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复印件(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清涧县钟山佳苑清泉酒店三楼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注: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清涧县岔口农发行家属楼后院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清涧县岔口农发行家属楼后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称: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涧县东街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明
联系方式:0912-52221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鼎源鸿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林大道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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