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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江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一标段)(EPC)江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一标段)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一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一标段)EPC 已由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永发改许准字[202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永县城乡供水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自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江永县城乡供水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朝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江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一标段)EPC 。
2.2 建设地点: 江永县城境内 。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县城旧铁管及老旧PVC升级改造管网总长度84.5km;将大坪水厂供水范围扩展延伸至周边村庄;建设智慧水务系统,更换成智能水表3.9万块;对部分集镇水厂进行改扩建等。总投资约5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供水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含勘察设计阶段) 。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2.7 其他要求: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①勘察类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设计类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施工类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5年内(指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类似业绩和1个设计类似业绩。
(1)施工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工程(业绩中建设内容须含有水厂建设和输水管网工程内容)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业绩中建设内容须含有水厂建设和输水管网工程内容)或生活用水水厂工程(业绩中建设内容须含有水厂建设和输水管网工程内容)的施工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单个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①联合体投标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以上设计业绩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满足以上施工业绩要求。②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成员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进行认定;③PPP业绩和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污水处理厂业绩不予认可;④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中如有两家施工单位,则施工类资格业绩和评分业绩均以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要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不低于50%,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不低于30%),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人完成。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年 12 月 23 日~ 2024 年 1 月 16日 09 时29分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0746-852093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即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招标人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江永县水利局/江永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电话:0746-5722097/0746-5728225。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江永县城乡供水事务中心
地    址:江永县潇浦镇新书房路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经本人同意公开)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朝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农桥社区一区4栋一单元401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经本人同意公开)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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