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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采购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年度代运营服务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漳州海洋与渔业宣传工作,提高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热点资讯、工作动态的影响力和关注度,现对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年度代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年度代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有自媒体宣传平台。
3.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服务内容:(详见协议文本)
(一)“海上漳州”微信公众号
根据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图文素材,供应商对微信公众号版面进行排版加工,原则上每周推送不少于5期,特殊情况非工作日也有发布任务。
(二)门户网站
1.信息发布。根据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图文素材,按照政府网站更新频率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局门户网站6个主栏目和44个子栏目。
2.及时读网。供应商每个工作日对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
(三)宣传报道
1.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举办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供应商派人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不少于3次。
2.根据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需要,供应商提供政策图解、宣传海报等设计图片不少于3张。
3.供应商通过自媒体账号为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推送信息不少于15条,优秀新闻稿件可向全国各大权威媒体推送,不限于网站、报纸、杂志等。
四、报价提供材料和截止日期
1.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预算控制在6万元以内。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媒体宣传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截图或自媒体宣传平台账号主体的运营授权书。
3.上述资料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采购小组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询价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6.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5月2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漳州市元光南路13号市海洋与渔业局大楼5楼局办公室(联系人:韩晓婷,联系电话:28785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年度代运营服务协议(文本)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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