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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财政局以泰政水复[2023]27号文《关于泰兴市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和市县配套,现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大建设(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兴市马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疏浚河道6.26公里;新建木桩生态袋护岸10.918公里,新建格宾石笼挡墙2.24公里;岸坡植物防护7.27万平方米,保土耕作3.0平方公里。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疏浚河道6.26公里;新建木桩生态袋护岸10.918公里,新建格宾石笼挡墙2.24公里;岸坡植物防护7.27万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6月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2月27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其中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水下验收)。
2.5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施工单位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50%,其余的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按月全额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50万元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50万元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经历。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此条不作要求)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5月21日9时00 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188 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中国招投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女士
地 址: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泰兴市水务局内)
电话:0523-80962056
招标代理:广大建设(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澄江路28号
联 系 人:张天文                         
邮    编:225400
电    话:15152976576
邮    箱:464976090@qq.com
10.备注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1.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4.联合体
/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5 分
企业素质:1.5分
项目管理机构:5.5 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企业信用等级:/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 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 .2
(1)
投标报价
(75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75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75分基础上扣0.5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2.2.2
(2)
企业素质
(1.5分)
1)
企业业绩
(1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企业业绩加1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2)
企业奖项
(0.5分)
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的得0.5分。(以获奖证书或发文为准)
2.2 .2
(3)
项目管理机构
(5.5分)
1、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7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项目经理,有一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备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缺一个扣0.2分。
4、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中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2 .2
(4)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18分)
 
(1)施工技术方案(10分)
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2分);
②对施工区域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1分);
③本标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④本标段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4分);
⑤本标段绿化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1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其他措施(8分)
1)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
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2)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1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
3)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
4)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表中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3、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提供的同一个业绩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不重复得分,同一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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