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自建小区房屋危房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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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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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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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自建小区房屋危房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繁医采【告】字(2023)第45号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自建小区房屋危房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临港路联东U谷三期4幢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自建小区房屋危房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询价文件列明的所有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及满足采购说明需求 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鲲、许琪、李海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医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477号(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4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成交结果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