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解读(一):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六个不合理现象

文/剑鱼君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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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文章开始之前,有必要先说一说什么是招标控制价,可能不是每个人都特别清晰的了解。所谓招标控制价,就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文章开始之前,有必要先说一说什么是招标控制价,可能不是每个人都特别清晰的了解。所谓招标控制价,就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投标过中,招标控制价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通常来说,招标控制价作为该项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不仅是投标人参照的最高投标价格,也是招标人控制工程成本的前提,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在现实的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的问题其实不少。总结来说,其中有六个问题比较突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也最多,一起来看一下。

第一、公布之前,价格被拉高或降低。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应根据规范文件编制与复核,与工程本身市场价格相符。有些地方招标控制价虽然编制完成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但出于各种原因,招标控制价被拉高或降低,有的招标管理机构甚至把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打折后作为该工程的最高限价发布招标文件上。

第二、偏离市场价。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重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复核。在一个工程项目不同单位工程里或者一个单位工程不同的分部分项里出现的相同项目特征的综合单价应该一致,特别是主材和套用的预算定额要一致,不然就是不平衡报价。另外的问题就是单价和市场价偏离较大。

第三、工程量计算的问题。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但有的地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是停留在预算定额思路上。另一个问题是工程量计量偏差和工程量缺项。和图纸实际工程量发生偏差。结果就是导致招标控制价与工程实际价格不符,中标后合同执行中必然调整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失去意义。

第四、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与否关系到招标控制价或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比如在编制建筑工程钢结构清单时除了描述拼装、安装外,还应描述探伤、补刷油漆,甚至可以标明设计图纸的图号、节点等内容。

第五、技术措施费的偏差。招标控制价的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应与工程实际相符,特别是与工程本身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但从实践中来看,发生偏差的一般为涉及特殊施工要求的土建工程或市政工程领域。

第六、工程取费缺乏动态管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编制的依据、范围和一些费用的确定不明或者政策偏离。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往往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的动态管理,出台市场人工、材料信息指导价。各单位在编制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时必须依据当地信息指导价,而不论工程的难易程度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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